[發明專利]一種對公移動支付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48382.1 | 申請日: | 2019-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896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繼武;王旭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8;G06Q20/40;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林哲生 |
| 地址: | 100818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支付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對公移動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對公移動支付系統中的區塊鏈,所述區塊鏈包括多個經辦節點、多個復核節點和多個審批節點,所述方法包括:
目標經辦節點發起對公移動支付請求,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為任意一個所述經辦節點,所述對公移動支付請求攜帶有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和支付交易數據;
所述支付交易數據對應的目標復核節點和目標審批節點對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進行驗證;
在對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驗證通過的情況下,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對審批共識后得到的數據合約進行存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發起對公移動支付請求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觸發與所述支付交易數據的交易類型相對應的審批智能合約,所述審批智能合約預先設定了所述支付交易數據的交易類型對應的目標分布式賬本通道中的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以及所述支付交易數據的交易類型對應的目標審批流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目標審批流程為多級審批流程時,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包括: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按照所述審批智能合約,依次在所述目標審批流程中的每個審批環節對審批發起方的CA證書進行驗證,并在對所述審批發起方的CA證書驗證通過的情況下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其中,所述審批發起方包括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目標審批流程為并行審批流程時,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包括: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按照所述審批智能合約,在所述目標審批流程中的并行審批環節中同時對審批發起方的CA證書進行驗證,并在對所述審批發起方的CA證書驗證通過的情況下同時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其中,所述審批發起方包括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對審批共識后得到的數據合約進行存儲,包括: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為審批共識后的數據生成一個數據合約,并為所述數據合約生成一個唯一的標簽,將多個所述數據合約和相應的標簽打包生成區塊,為所述區塊生成一個唯一的哈希值,并將所述哈希值寫入所述區塊的頭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經辦節點、所述復核節點和所述審批節點都具有與其CA證書相對應的權限。
7.根據權利要求5和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經辦節點和/或所述復核節點和/或所述審批節點利用相應的權限,根據所述區塊的哈希值以及所述數據合約的標簽對所述數據合約進行訪問。
8.一種對公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區塊鏈,所述區塊鏈包括多個經辦節點、多個復核節點和多個審批節點;
目標經辦節點為任意一個所述經辦節點,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用于發起對公移動支付請求,所述對公移動支付請求攜帶有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和支付交易數據;
所述支付交易數據對應的目標復核節點和目標審批節點,用于對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進行驗證;
在對所述目標經辦節點的CA證書驗證通過的情況下,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用于對所述支付交易數據進行背書驗證和審批共識;
所述目標經辦節點、所述目標復核節點和所述目標審批節點,還用于對審批共識后得到的數據合約進行存儲。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148382.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