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霧化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36490.7 | 申請日: | 2019-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6587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付堯;陽祖剛;陶興明;張金;馮舒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霧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0/10 | 分類號: | A24F40/10;A24F40/40;A24F40/46;A24F40/51;A24F40/9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林斯凱 |
| 地址: | 518055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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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霧化 裝置 | ||
1.一種霧化裝置,其包括:
主體外殼,其包含收納部分;
設置于所述主體外殼內的第一支架,其包含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第三凹槽以及與所述第二凹槽相鄰的第一開口;
設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的連接件,其包含第一開口;
第二支架,其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三凹槽內;
所述連接件的所述第一開口沿著第一軸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沿著第二軸的方向延伸;其中所述第一軸與所述第二軸不重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第二支架包含第一凹槽,所述第二支架的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表面與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二凹槽的底部表面相隔第一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支架與所述第二支架界定溝渠,所述溝渠的底部表面與所述第二支架的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表面相隔第二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霧化裝置,所述溝渠沿著第三軸的方向延伸,其中所述第三軸與所述第二軸不重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連接件的所述第一開口的延伸方向通過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二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的延伸方向通過所述第二支架的所述第一凹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所述第一支架進一步包含第一開口,且所述連接件進一步包含延伸部分以及環形部,其中所述延伸部分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連接件經由所述環形部固定于所述第一支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所述第二支架包含開口,所述第二支架的所述開口與所述連接件的所述第一開口流體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進一步包含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架內的傳感器,所述傳感器經組態以偵測由所述連接件的所述第一開口離開所述連接件的氣流。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裝置,進一步包含設置于所述收納部分中的煙彈,所述煙彈包含:
加熱組件頂蓋、加熱組件底座、設置于所述加熱組件頂蓋上之第一密封件、及設置于所述加熱組件頂蓋及所述加熱組件底座之間的加熱組件;
所述加熱組件頂蓋包括在第一表面之第一開口及在第二表面之第二開口,其中所述第一密封件覆蓋所述第一開口并暴露所述第二開口。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開口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開口的直徑,且所述第一開口與所述第二開口在所述加熱組件頂蓋內形成第一通道。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霧化裝置,所述第一通道的內徑沿所述第一表面到所述第二表面的方向逐漸變大。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霧化裝置,所述加熱組件與所述加熱組件底座界定霧化室,且所述第一通道與所述霧化室流體連通。
15.一種霧化裝置,其包括:
主體外殼;
設置于所述主體外殼內的第一支架,其包含第一凹槽、第二凹槽以及與所述第二凹槽相鄰的第一開口;及
設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的連接件,其包含第一開口;
其中所述連接件的所述第一開口的延伸方向不通過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霧化裝置,進一步包含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包含第一凹槽,其中所述第一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的延伸方向通過所述第二支架的所述第一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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