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方法、系統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33319.0 | 申請日: | 2019-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693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5 |
| 發明(設計)人: | 肖鵬;朱昊亮;周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中國)研發中心;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21/443 | 分類號: | H04N21/443;H04N21/8547;H04N21/4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牛崢;王麗琴 |
| 地址: | 210012 江蘇省南京市***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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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設備 分享 內容 方法 系統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方法、系統及裝置,本發明實施例在智能終端中設置虛擬化容器,所述虛擬化容器中安裝多個應用程序;在智能媒體設備設置虛擬化容器的客戶端;所述智能終端運行所述虛擬化容器中的應用程序,將所述應用程序中的內容發送到智能媒體設備的虛擬化容器的客戶端,智能媒體設備播放該內容;智能媒體設備通過該虛擬化容器的客戶端,與智能終端的虛擬化容器進行控制交互。這樣,在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時,就可以使得其中的智能終端前臺無需運行所分享的內容,并且使得其中的智能媒體設備可以播放并操控所分享的內容,提高內容分享的私密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方法、系統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機計算機技術及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諸如智能電視及智能手機的智能設備也越來越普及,功能也越來越強大,比如可以將智能手機中的屏幕內容在智能電視中顯示。諸如智能電視的智能媒體設備相對于智能終端來說,有著更大的屏幕及更好的觀影體驗等優勢,而智能終端對于智能媒體設備來說又有著便攜性、應用程序(APP)生態更完備、強大的中央處理(CPU)、圖形處理器(GPU)和內存等優點。將智能終端中諸如音視頻內容與智能媒體設備分享,實現智能設備之間的內容分享,成為了一個非常熱門的研究課題。
目前,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主要有Miracast技術、數字生活聯盟(DLNA)提供的鏡像技術、及基于這些技術衍生出來的各種自定義的技術,但是,這些分享內容的技術都不夠完美,有其各自的缺陷。以下具體說明。
當采用Miracast技術實現智能設備分享內容時,可以將智能終端的屏幕截屏后的內容投射到智能媒體設備上,智能媒體設備僅僅作為一個顯示器,這存在以下缺點:
1)分享內容時,智能終端處于獨占狀態,用戶無法進行其他工作;
2)分享的內容為智能終端的當前屏幕所具有的內容,如果此時智能終端有信息或電話接入顯示在智能終端的當前屏幕上,會同步顯示在智能媒體設備上,私密性差;
3)內容分享時,用戶的視角在智能媒體設備上,顯然對于用戶來說,操控智能媒體設備更為合理,但此時智能媒體設備僅僅作為顯示器存在,沒有操控內容的能力;
當采用DLNA技術時,智能終端中設置的應用程序將視頻鏈接傳輸給智能媒體設備,智能媒體設備只是單純地播放該視頻內容,存在以下缺陷:
1)在智能終端中設置的應用程序需要支持DLNA協議,但是目前很多非視頻類的應用程序都不支持,比如office或keep等,其這些不支持DLNA協議的應用程序下的內容無法實現智能終端與智能媒體設備之間的共享;
2)智能媒體設備通過DLNA共享并播放內容時,智能媒體設備無法對智能終端上的運行內容進行操控,比如無法退出當前視頻內容播放下一個視頻內容等。
綜上,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時,存在私密性差、智能終端的前臺必須運行分享內容及智能媒體設備無法操控分享內容的缺陷,使得用戶的體驗度不高。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方法,該方法在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時,能夠使得其中的智能終端前臺無需運行分享內容,使得其中的智能媒體設備操控所分享的內容,提高內容分享的私密性。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系統,該系統在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時,能夠使得其中的智能終端前臺無需運行分享內容,使得其中的智能媒體設備操控所分享的內容,提高內容分享的私密性。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裝置,該裝置在智能設備之間分享內容時,能夠使得其中的智能終端前臺無需運行分享內容,使得其中的智能媒體設備操控所分享的內容,提高內容分享的私密性。
本發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智能設備分享內容的方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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