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02920.3 | 申請日: | 2019-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9624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穆克什·庫馬爾;詹尼弗·A·赫爾-拉特克;安德魯·菲利普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S1/54 | 分類號: | B60S1/54;B60S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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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系統 | ||
1.一種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所述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包括:
空氣處理系統;
第一濕度傳感器,所述第一濕度傳感器與第二排車窗相鄰;
第二濕度傳感器,所述第二濕度傳感器與第三排車窗相鄰;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a)響應于從所述第一濕度傳感器接收到的第一數據流而對所述第二排車窗進行除霧或去霧;以及(b)響應于從所述第二濕度傳感器接收到的第二數據流而對所述第三排車窗進行除霧或去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空氣處理系統是暖通空調(HVAC)單元,并且包括底板通風口和在所述HVAC單元與所述底板通風口之間延伸的主管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空氣處理系統包括第二排車窗通風口和從所述主管道延伸到所述第二排車窗通風口的第一分支管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空氣處理系統包括:第一門,所述第一門控制從所述主管道進入所述第一分支管道的氣流;以及第一致動器,所述第一致動器用于使所述第一門在第一關閉位置與第一打開位置之間移位。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空氣處理系統包括第三排車窗通風口和從所述主管道延伸到所述第三排車窗通風口的第二分支管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空氣處理系統包括:第二門,所述第二門控制從所述主管道進入所述第二分支管道的所述氣流;以及第二致動器,所述第二致動器用于使所述第二門在第二關閉位置與第二打開位置之間移位。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濕度傳感器定位在所述第二排車窗的頂緣上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第二濕度傳感器定位在所述第三排車窗的最頂緣上方。
9.如權利要求2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HVAC單元是輔助HVAC單元。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通過所述第一致動器的受控制器控制的操作來打開和關閉所述第一門,并且通過所述第二致動器的受控制器控制的操作來打開和關閉所述第二門。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所述車輛除霧和去霧系統還包括乘客艙溫度傳感器,所述乘客艙溫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提供乘客艙溫度數據。
12.一種對機動車輛的第二排車窗和第三排車窗進行除霧和去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過第一濕度傳感器感測所述第二排車窗上霧或冰的存在;
通過第二濕度傳感器感測所述第三排車窗上所述霧或所述冰的存在;
當在所述第二排車窗上檢測到霧或冰時,由控制器引導經調節的空氣來對所述第二排車窗進行除霧或除冰。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當在所述第三排車窗上檢測到霧或冰時,由所述控制器引導所述經調節的空氣來對所述第三排車窗進行除霧或除冰。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從所述第一濕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送關于所述第二排車窗的濕度數據。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從所述第二濕度傳感器向所述控制器發送關于所述第三排車窗的濕度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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