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鏈路狀態一致性實現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02512.8 | 申請日: | 2019-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6717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9 |
| 發明(設計)人: | 蔣鍇;劉兵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6/11 | 分類號: | H04W76/11;H04W76/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澤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莎日娜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狀態 一致性 實現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鏈路狀態一致性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執行于第一基站,包括:
向第二基站發送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所述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用于請求建立所述第一基站與所述第二基站之間的鏈路;
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的情況下,判斷所述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是否為第一鏈路建立成功響應消息;
在所述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為第一鏈路建立成功響應消息的情況下,判斷用于表示所述鏈路是否建立成功的鏈路狀態標識是否為失敗標識;
在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為失敗標識的情況下,禁止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所述失敗標識為所述第一基站作為所述第二基站的目標基站時確定所述第二基站發起的所述鏈路的第一鏈路建立流程失敗時,將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置為失敗標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為不為失敗標識的情況下,啟動第一計時器開始計時;
在所述第一計時器的計時時間達到第二預設時間的時間段內,未收到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二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鏈路建立成功響應消息,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啟動第一計時器開始計時之前,還包括:
判斷啟動所述第一計時器的次數是否達到第一預設次數閾值;
所述啟動第一計時器開始計時,包括:
在啟動所述第一計時器的次數未達到所述第一預設次數閾值的情況下,啟動所述第一計時器開始計時。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啟動所述第一計時器的次數達到所述第一預設次數閾值的情況下,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計時器的計時時間達到第一預設時間閾值的時間段內,收到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二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的情況下,將啟動所述第一計時器的次數累加1,并結束所述鏈路的第二鏈路建立流程,并將所述第一基站作為目標基站開始與所述第二基站建立所述鏈路的第三鏈路建立流程,其中,所述第二鏈路建立流程為所述第一基站作為所述第二基站的源基站發起的所述鏈路的建立流程;
在所述第一計時器的計時時間達到第一預設時間閾值的時間段內,未收到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二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鏈路建立成功響應消息,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不為所述第一鏈路建立成功響應消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判斷是否需要向所述第二基站重傳所述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
在不需要向所述第二基站重傳所述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的情況下,將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置為失敗標識,并禁止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7.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的情況下,將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置為失敗標識,并禁止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8.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第二基站發送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之前,還包括:
配置建立所述鏈路所需的資源配置信息,并判斷所述資源配置信息是否配置成功;
在所述資源配置信息配置成功的情況下,判斷所述鏈路狀態標識是否為失敗標識;
在所述鏈路狀態標識為失敗標識的情況下,禁止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在所述鏈路狀態標識不為失敗標識的情況下,若向所述第二基站發送的第一鏈路建立請求消息發送成功,則等待所述第二基站返回所述第一鏈路建立響應消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資源配置未成功的情況下,將鏈路狀態標識置為失敗標識,并禁止更新所述第一基站的配置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未經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102512.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