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力傳感器和包括該力傳感器的顯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086348.6 | 申請日: | 2019-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986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洪元基;樸聲國;樸昭熙;西門禧;徐榮奭;李太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1 | 分類號: | G06F3/01;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田野;陳亞男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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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傳感器 包括 顯示裝置 | ||
1.一種力傳感器,所述力傳感器包括:
第一基底;
第二基底,面對所述第一基底;
驅動電極,設置在所述第一基底的面對所述第二基底的第一表面上;
感測電極,設置在所述第一基底的所述第一表面上,并與所述驅動電極間隔開;以及
力敏層,設置在所述第二基底的面對所述第一基底的第一表面上,
其中,所述驅動電極包括主驅動突起,所述主驅動突起從所述驅動電極的面對所述感測電極的側表面突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驅動電極包括:
第一驅動突起,從所述主驅動突起的第一側表面突出;
第二驅動突起,從所述主驅動突起的第二側表面突出;以及
第三驅動突起,從所述主驅動突起的背對所述第二側表面的第三側表面突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驅動突起、所述第二驅動突起和所述第三驅動突起均具有比所述主驅動突起的尺寸小的尺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驅動突起、所述第二驅動突起和所述第三驅動突起均具有相同的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感測電極包括主感測突起,所述主感測突起從所述感測電極的面對所述驅動電極的一個側表面突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感測電極包括:
第一感測突起,從所述主感測突起的第一側表面突出;
第二感測突起,從所述主感測突起的第二側表面突出;以及
第三感測突起,從所述主感測突起的第三側表面突出,所述主感測突起的所述第三側表面背對所述主感測突起的所述第二側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驅動電極包括多個驅動突起,所述多個驅動突起包括所述主驅動突起并從面對所述感測電極的所述一個側表面突出,并且
其中,所述主感測突起沿所述驅動電極的長度方向設置在所述多個驅動突起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感測電極包括多個感測突起,所述多個感測突起包括所述主感測突起并從面對所述驅動電極的所述一個側表面突出,并且
其中,所述主驅動突起沿所述感測電極的長度方向設置在所述多個感測突起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力傳感器,所述力傳感器還包括:
驅動線,連接到所述驅動電極;
感測線,連接到所述感測電極;以及
粘合層,被構造為使所述第一基底粘附到所述第二基底,并與所述驅動線和所述感測線至少部分地疊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粘合層不與所述力敏層疊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基底包括連接到所述驅動線的驅動墊和連接到所述感測線的感測墊,并且還包括從所述第一基底的一個側表面突出的墊部,所述感測線和所述驅動線部分地設置在所述墊部上,并且
其中,所述粘合層與所述墊部上的所述感測線和所述驅動線至少部分地疊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所述墊部不被所述第二基底覆蓋。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力傳感器,其中,在所述驅動電極與所述力敏層之間以及在所述感測電極與所述力敏層之間存在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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