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屏下指紋識別系統、背光模組、光源組件及顯示屏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063191.5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496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2F1/133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孫毅俊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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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指紋識別 系統 背光 模組 光源 組件 顯示 屏幕 | ||
1.一種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包括屏下指紋識別系統、背光模組以及顯示面板,所述背光模組設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方;
所述屏下指紋識別系統包括用于提供指紋識別光線的指紋光源和用于接收指紋識別光線的指紋傳感器,所述背光模組包括用于提供背光光線的背光光源;
其中,所述指紋光源與所述背光光源一體設置并位于所述背光光源的上方,所述指紋傳感器設置于所述背光模組的下方,自所述指紋光源發出的指紋識別光線穿過所述顯示面板傳輸至手指,經手指反射后再穿過所述顯示面板及所述背光模組傳輸至所述指紋傳感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屏幕還包括一體設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一體設置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固定設置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方,所述第一支架位于所述第二支架的下方,所述背光光源設于所述第一支架內,所述指紋識別光源設于所述第二支架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的側部設有第一開口,所述第二支架的頂部設有第二開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柔性電路板,所述柔性電路板與所述指紋傳感器電連接;所述柔性電路板上設有第一金屬走線,所述第一金屬走線對應于所述第二開口的位置形成有第一光線避讓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薄膜晶體管tft基板,所述tft基板與所述柔性電路板電連接;所述tft基板上設有第二金屬走線,所述第二金屬走線對應于所述第二開口的位置形成有第二光線避讓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紋光源發出的指紋識別光線的波長范圍與所述背光光源發出的背光光線的波長范圍不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紋光源為紅外光源,所述背光光源為白光光源。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反射層,所述反射層設置于所述背光光源的側方,所述反射層能夠反射所述背光光線并能通過所述指紋識別光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殼體部,所述背光光源和所述反射層設于所述殼體部內,所述殼體部上開設有用于通過所述指紋識別光線的通孔,所述指紋傳感器設于所述殼體部的下方并對應于所述通孔的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部的內表面設有用于吸收所述指紋識別光線的吸收涂層。
1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備本體和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屏幕,所述顯示屏幕裝配于所述設備本體。
12.一種屏下指紋識別系統,應用于具有背光模組的顯示屏幕,所述背光模組包括用于提供背光光線的背光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屏下指紋識別系統包括:
用于提供指紋識別光線的指紋光源,所述指紋光源與所述背光光源一體設置并位于所述背光光源的上方;
用于接收指紋識別光線的指紋傳感器,設置于所述背光模組的下方。
13.一種背光模組,應用于具有屏下指紋識別系統的顯示屏幕,所述屏下指紋識別系統包括用于提供指紋識別光線的指紋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包括:
用于提供背光光線的背光光源,所述背光光源與所述指紋識別光源一體設置并位于所述指紋光源的下方;
反射層,設置于所述背光光源的側方,所述反射層能夠反射所述背光光線并能通過所述指紋識別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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