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車輛檢測中檢驗操作對象的方法及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039898.2 | 申請日: | 2019-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522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周康明;陳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領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王奎宇;甘章乖 |
| 地址: | 200030 上海市徐匯***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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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車輛 檢測 檢驗 操作 對象 方法 設備 | ||
1.一種用于車輛檢測中檢驗操作對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底盤工位處的視頻數據,根據所述視頻數據檢測所述底盤工位上是否存在待檢測車輛,若是,則開始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
檢測所述底盤工位處是否存在檢驗車輛底盤的操作對象;若檢測到,則記錄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
根據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對所述操作對象進行持續跟蹤,判斷所述操作對象是否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得到判斷結果,和/或,當所述待檢測車輛離開所述底盤工位后結束所述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確定計時的總時間;
根據所述計時的總時間和/或所述判斷結果校驗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開始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包括:
依次檢測所述視頻數據中的每一幀視頻數據,當首次檢測到所述待檢測車輛時,開始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底盤工位處是否存在檢驗車輛底盤的操作對象,包括:
檢測所述底盤工位的下方是否存在檢驗車輛底盤的操作對象,若否,則發送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違規的提示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操作對象是否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得到判斷結果,包括:
當檢測到所述操作對象伸手使用工具檢查車輛底盤時,則判斷結果為所述操作對象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操作對象是否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得到判斷結果,包括:
當檢測到所述操作對象伸手檢查車輛底盤時,保存所述操作對象伸手后的預設時間內的多幀圖像,以根據所述預設時間內的多幀圖像分析所述操作對象是否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得到判斷結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計時的總時間和/或所述判斷結果校驗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包括以下至少任一項:
若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操作對象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則判定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符合檢查行為;
若所述計時的總時間大于所述待檢測車輛所屬類型的規定檢驗時間,則判定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為符合檢驗時間的行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對所述操作對象進行持續跟蹤,包括:
根據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確定待跟蹤的視頻幀;
在所述待跟蹤的視頻幀中對所述操作對象進行持續跟蹤,當未跟蹤到所述操作對象時,確定當前視頻幀;
在所述當前視頻幀的后續多幀視頻數據中重新檢測所述底盤工位處是否存在檢驗車輛底盤的操作對象,若檢測到,則繼續對所述操作對象進行持續跟蹤,若未檢測到,則發送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違規的提示信息。
8.一種用于車輛檢測中檢驗操作對象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
獲取裝置,用于獲取底盤工位處的視頻數據,根據所述視頻數據檢測所述底盤工位上是否存在待檢測車輛,若是,則開始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
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底盤工位處是否存在檢驗車輛底盤的操作對象;若檢測到,則記錄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
確定裝置,用于根據所述操作對象當前所在的位置信息對所述操作對象進行持續跟蹤,判斷所述操作對象是否存在檢查車輛底盤的行為,得到判斷結果,和/或,當所述待檢測車輛離開所述底盤工位后結束所述車輛底盤檢驗的計時,確定計時的總時間;
校驗裝置,用于根據所述計時的總時間和/或所述判斷結果校驗所述操作對象的行為。
9.一種用于車輛檢測中檢驗操作對象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
一個或多個處理器;以及
存儲有計算機可讀指令的存儲器,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方法的操作。
10.一種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可讀指令,所述計算機可讀指令可被處理器執行以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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