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原油的裂解處理方法與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11027979.0 | 申請日: | 2019-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250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劉同舉;王國清;張利軍;張兆斌;周叢;蔣冰;石瑩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55/00 | 分類號: | C10G55/00;C07C4/04;C07C11/04;C07C11/06;C07C11/1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舟專利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11550 | 代理人: | 馬營營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原油 裂解 處理 方法 系統(tǒng) | ||
1.一種原油的裂解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將原油送入裂解爐的對流段第一管組進行預(yù)熱,然后進行汽化處理,得到第一氣相和第一液相;預(yù)熱后原油的流出溫度為150-300℃;
步驟2、將所述第一液相進行超臨界抽提處理,得到抽提油、沉降油和瀝青;所述超臨界抽提處理包括抽提處理、沉降分離處理和溶劑回收處理;所述抽提處理的溫度為80-160℃,所述沉降分離處理的溫度比所述抽提處理的溫度高1~30℃,所述溶劑回收處理的溫度比所述沉降分離處理的溫度高1~30℃;
步驟3、將所述第一氣相、抽提油分別與水蒸氣混合后送入裂解爐的對流段第二管組,加熱至橫跨溫度后送入裂解爐的輻射段進行裂解處理得到裂解產(chǎn)物,所述裂解產(chǎn)物經(jīng)分離得到低碳烯烴。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包括以下子步驟:
步驟3.1、將所述第一氣相與水蒸氣混合后送入裂解爐的對流段第二管組第一管排,加熱至橫跨溫度后送入裂解爐的第一輻射段進行第一裂解處理得到第一裂解產(chǎn)物;
步驟3.2、將所述抽提油與水蒸氣混合后送入裂解爐的對流段第二管組第二管排,加熱至橫跨溫度后送入裂解爐的第二輻射段進行第二裂解處理得到第二裂解產(chǎn)物;
步驟3.3、將所述第一裂解產(chǎn)物和第二裂解產(chǎn)物分別或混合后經(jīng)分離得到低碳烯烴。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中,
所述第一氣相中的液相含量低于10g/m3。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驟1中,所述汽化處理為汽提、閃蒸和旋流分離中的至少一種;和/或
在步驟2中,所述超臨界抽提處理分別于抽提塔、沉降塔和溶劑回收塔中進行。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提處理于溶劑存在下進行,所述溶劑為低碳烴類。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臨界抽提處理包括以下步驟:
(I)利用所述第一液相與溶劑進行抽提處理,引出輕相組分一和瀝青;其中,所述輕相組分一包括非瀝青部分和溶劑,所述瀝青外排;
(II)對所述輕相組分一進行升溫處理后再進行沉降分離處理,引出輕相組分二和沉降油,其中,所述輕相組分二包括溶劑和抽提油,所述沉降油外排;
(III)對所述輕相組分二進行升溫處理后再進行溶劑回收處理,得到回收溶劑和抽提油。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I)中,所述溶劑與所述第一液相的質(zhì)量比為(0.1~20):1。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抽提處理、沉降分離處理和溶劑回收處理的壓力分別獨立地為1-10MPa;和/或
所述沉降分離處理的溫度比所述抽提處理的溫度高3~8℃;和/或
所述溶劑回收處理的溫度比所述沉降分離處理的溫度高5~20℃。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3.1所述橫跨溫度為500-750℃;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輻射段的出口溫度為780-950℃;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裂解處理的停留時間為0.05-1s;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裂解處理的水油比為(0.1-2):1。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3.1所述橫跨溫度為540-700℃;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輻射段的出口溫度為800-900℃;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裂解處理的停留時間為0.1-0.7s;和/或
步驟3.1所述第一裂解處理的水油比為(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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