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硬質聚合物泡沫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77222.1 | 申請日: | 2019-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877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31 |
| 發明(設計)人: | 馬里奧·達爾帕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迪亞布國際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7/02 | 分類號: | C08L67/02;C08J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專永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張函;黃謙 |
| 地址: | 瑞典拉***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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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硬質 聚合物 泡沫 | ||
1.硬質聚合物泡沫,在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存在的開口的深度的平均尺寸不大于所述泡沫的平均孔徑,以ISO28962001EANNEXA測定的孔平均直徑表示所述泡沫的平均孔徑,
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不存在通過熱處理封閉的任何孔,
其中所述聚合物泡沫的膨脹聚合物材料基于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在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存在的開口的深度的平均尺寸小于所述孔本身的平均尺寸,以平均孔徑表示所述孔本身的平均尺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所述泡沫的暴露的表面具有小于105°的接觸角,所述接觸角根據ASTMD7334-08(2013)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以平均孔徑表示的所述泡沫的平均孔徑為0.05至2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以平均孔徑表示的所述泡沫的平均孔徑為0.1至1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以平均孔徑表示的所述泡沫的平均孔徑為0.6mm。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所述聚合物泡沫的密度為30至400kg/m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聚合物泡沫,其中所述聚合物泡沫的密度為60至250kg/m3。
9.結構元件,其適于用作多層結構元件中的芯層,其中所述結構元件由硬質聚合物泡沫制成,其中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填充樹脂和增強纖維,在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存在的開口的深度的平均尺寸小于所述孔本身的尺寸,以ISO 2896:2001EANNEXA測定的平均直徑表示所述孔本身的尺寸,
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不存在通過熱處理封閉的任何孔,其中所述聚合物泡沫的膨脹聚合物材料基于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元件,其中在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灌注的樹脂的滲透深度不大于所述平均孔徑。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元件,其中在所述聚合物泡沫表面灌注的樹脂的滲透深度小于所述平均孔徑。
12.根據權利要求9-11中任一項所述的元件,其中所述樹脂選自聚酯樹脂、乙烯基酯樹脂、環氧樹脂或酚醛樹脂。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元件,其中所述樹脂通過灌注填充。
14.根據權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元件,其中所述硬質聚合物泡沫的表面經歷了最終加工處理或表面精加工,所述最終加工處理或表面精加工是通過在填充所述樹脂之前以高切割精度加工膨脹聚合物的孔表面而進行的,但沒有產生撕裂,并且保持表面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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