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61986.1 | 申請日: | 2019-10-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376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8 |
| 發明(設計)人: | 張亮軒;溫化冰;鄭翀;張一鋒;范貴甫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21/62 | 分類號: | G06F21/62;G07C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彭瓊 |
| 地址: | 310013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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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計票 分組 方法 | ||
1.一種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利用加密算法ElGamal計算分組的最大組員數;
根據投票人數與所述最大組員數,確定電子計票分組的目標組員數;
按照所述目標組員數對投票者進行分組計票,得到所述電子計票的計票結果;
所述根據投票人數與所述最大組員數,確定電子計票分組的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所述投票人數大于所述最大組員數,則將所述最大組員數按照預設公差減少,得到第一數據集,其中,所述第一數據集中包括的組員數不等于1和2;
分別計算所述投票人數與所述第一數據集中的每個組員數的余數;
基于所述余數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投票人數與所述最大組員數,確定電子計票分組的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所述投票人數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組員數,則將所述投票人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余數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包括:
將不等于1且不等于2的余數對應的組員數,記作第二數據集;
若第二數據集為空集,則將等于2的余數對應的組員數,記作第三數據集;
根據所述第三數據集,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三數據集,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第三數據集不為空集,則將第三數據集中最大的組員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三數據集,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所述第三數據集為空集,則將所述最大組員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余數確定所述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所述第二數據集不為空集,則計算所述第二數據集中每個組員數對應的分組數,記作第四數據集;
選取所述第四數據集中最小的分組數在所述第二數據集中對應的組員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選取所述第四數據集中最小的分組數在所述第二數據集中對應的組員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包括:
若所述第四數據集中最小的分組數具有多個,則選取多個所述最小的分組數在所述第二數據集中對應的最小的組員數,作為所述目標組員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所述目標組員數對投票者進行分組計票,得到所述電子計票的計票結果,包括:
分別對每個分組的投票者進行乘法同態計算,得到每個分組的同態計算結果;
分別對每個分組的同態計算結果進行解密,得到對應每個分組的計票結果;
基于所述每個分組的計票結果,得到所述電子計票的計票結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電子計票的分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每個分組的計票結果,得到所述電子計票的計票結果,還包括:
將所述每個分組的計票結果進行非交互式零知識證明,得到所述每個分組對應的零知識證明;
基于所述每個分組的計票結果和所述每個分組對應的零知識證明,得到所述電子計票的計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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