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跨鏈數據處理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37160.1 | 申請日: | 2019-08-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9792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4 |
| 發明(設計)人: | 劉攀;王宗友;藍虎;周開班;楊常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7 | 分類號: | G06F16/27;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李娟 |
| 地址: | 518044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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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數據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跨鏈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第一區塊鏈根據接收到的跨鏈數據處理請求,確定數據處理內容,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包含部署于所述第一區塊鏈中的第一跨鏈智能合約的第一調用地址、部署于第二區塊鏈中的第二跨鏈智能合約的第二調用地址、與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應的第一操作以及與所述第二區塊鏈對應的第二操作,所述第一跨鏈智能合約與所述第二跨鏈智能合約相對應;
所述第一區塊鏈根據所述第一調用地址調用第一跨鏈智能合約,執行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與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應的第一操作,得到第一操作結果,所述第一操作結果包括跨鏈交易標識和第一交易執行結果;
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所述第一操作結果達成共識后,將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以及所述第一操作結果寫入第一賬本;
所述第二區塊鏈在主動監聽或被動獲知所述第一賬本中寫入所述第一操作結果時,從所述第一賬本中獲取所述數據處理內容;
所述第二區塊鏈根據所述第二調用地址調用第二跨鏈智能合約,執行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與所述第二區塊鏈對應的第二操作,得到第二操作結果,所述第二操作結果包括第二交易執行結果;
所述第二區塊鏈對所述第二操作結果達成共識后,將所述第二操作結果寫入第二賬本;
所述第一區塊鏈在主動監聽或被動獲知第二區塊鏈的第二賬本中寫入第二操作結果時,從所述第二賬本獲取所述第二操作結果;
所述第一區塊鏈將所述第二操作結果寫入所述第一賬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塊鏈獲取所述第二操作結果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所述第二操作結果進行檢測;
若所述第二操作結果與所述數據處理內容相符,則執行將所述第二操作結果寫入所述第一賬本的操作;
若所述第二操作結果與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不相符,則對所述第一操作結果執行回滾操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塊鏈根據所述第一調用地址調用第一跨鏈智能合約,執行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與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應的第一操作,得到第一操作結果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一區塊鏈調用所述第一跨鏈智能合約,基于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以及所述第一操作結果,構建第一梅克爾樹;
所述第一區塊鏈將所述第一梅克爾樹的根節點寫入所述第一賬本;
所述第一區塊鏈獲知所述第二區塊鏈的第二賬本中寫入第二操作結果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一區塊鏈從所述第二賬本中獲取第二梅克爾樹的根節點,所述第二梅克爾樹為所述第二區塊鏈調用所述第二跨鏈智能合約基于所述第二操作結果構建的;
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所述第二操作結果進行檢測,包括:
所述第一區塊鏈調用第一管理智能合約,利用所述第二梅克爾樹的根節點對所述第二操作結果進行檢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區塊鏈獲知第一區塊鏈的第一賬本中寫入第一操作結果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二區塊鏈從所述第一賬本中獲取所述第一梅克爾樹的根節點;
所述第二區塊鏈調用第二管理智能合約,利用所述第一梅克爾樹的根節點對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以及所述第一操作結果進行檢測;
所述第二區塊鏈根據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的第二調用地址調用第二跨鏈智能合約,執行所述數據處理內容中與所述第二區塊鏈對應的第二操作,得到第二操作結果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二區塊鏈調用所述第二跨鏈智能合約,基于所述第二操作結果,構建所述第二梅克爾樹;
所述第二區塊鏈將所述第二梅克爾樹的根節點寫入所述第二賬本。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塊鏈根據接收到的跨鏈數據處理請求,確定數據處理內容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一區塊鏈對所述跨鏈數據處理請求中的數字簽名進行檢測;
所述第一區塊鏈調用第一管理智能合約,對所述數據處理內容的合法性進行檢測;
若檢測成功,則調用所述第一跨鏈智能合約執行所述第一操作,得到第一操作結果;
若檢測失敗,則將所述數據處理內容標記失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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