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應用于設備集中管控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935136.4 | 申請日: | 2019-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019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6 |
| 發明(設計)人: | 韓妍妍;趙斌;范者峰;佀煥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5 | 分類號: | G05B19/05 |
| 代理公司: | 11363 北京弘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逯長明;許偉群<國際申請>=<國際公布> |
| 地址: | 250101 山東省濟南***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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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請求方 操作權限 被請求方 發送 管控 終端 操作命令 發送操作 發送請求 控制設備 設備操作 設備控制 設備運行 同一時段 異地操作 申請 交接 應用 | ||
1.一種應用于設備集中管控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PLC控制器,與所述PLC控制器通信連接的集中管控終端和設備操作終端,所述集中管控終端和所述設備操作終端均可作為請求方和被請求方,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請求方發送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給所述PLC控制器;
所述PLC控制器發送第一電信號給所述被請求方,其中,第一電信號為所述PLC控制器處理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得到;
判斷所述被請求方是否允許所述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
若是,所述PLC控制器發送第二電信號給所述請求方,所述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其中,第二電信號為所述PLC控制器處理所述被請求方發送的允許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得到;
若否,所述PLC控制器發送第三電信號給所述請求方,所述被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其中,第三電信號為所述PLC控制器處理所述被請求方發送的不允許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得到;
得到操作權限的請求方或被請求方發送操作命令給所述PLC控制器;
所述PLC控制器根據接收的操作命令,控制設備執行器完成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請求方發送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給所述PLC控制器,包括:
所述請求方將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經過第一交換機發送給第一光纖收發器;
所述第一光纖收發器將接收到的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轉化為相應的光信號,并通過第二光纖收發器將相應的光信號轉換為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
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通過第二交換機發送給所述PLC控制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請求方發送緊急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給所述PLC控制器,其中,所述設備操作終端為請求方;
所述PLC控制器發送第四電信號給所述被請求方,所述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其中,第四電信號為所述PLC控制器處理緊急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得到。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PLC控制器設置有兩個網卡,其中一個網卡用于接收所述集中管控終端發送的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另一個網卡用于接收所述設備操作終端發送的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和緊急請求操作權限的電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地操作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被請求方是否允許所述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包括:
判斷固定時間間隔內所述被請求方是否允許所述請求方得到操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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