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超聲波指紋傳感器的顯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932767.0 | 申請日: | 2019-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0484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李英銖;孔南容;李南錫;金辰烈;崔星弼;閔鉉畯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賈霖;陳英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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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超聲波 指紋 傳感器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柔性顯示面板,包括用于發光的有源區域;
超聲波指紋傳感器,設置在所述柔性顯示面板的所述有源區域的下方,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在第一方向上與所述柔性顯示面板的背面隔開;
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柔性顯示面板的下方,并設置為在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鄰近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以及
電路板,電連接到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具有沿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一厚度和沿所述第二方向的第一寬度,
其中,所述電路板具有沿所述第二方向的第二寬度,其大于所述第一寬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板的面積大于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的面積,并且
其中,所述電路板設置在所述緩沖結構的一部分的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安裝到所述電路板,使得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不直接接觸所述柔性顯示面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與所述柔性顯示面板之間的粘合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粘合層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厚度為3mm或更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在所述第二方向上與所述緩沖結構的一部分隔開,以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和所述緩沖結構的所述一部分之間產生分離空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的另一部分設置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的上表面上,并覆蓋所述分離空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柔性顯示面板與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之間的黑色層,并且
其中,所述黑色層的一部分覆蓋所述分離空間。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板設置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的下方,并從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的背面覆蓋所述分離空間。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包括沖擊吸收層,并且
其中,所述沖擊吸收層的一部分在所述第二方向上與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隔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沖擊吸收層上的粘合層,
其中,所述粘合層與所述沖擊吸收層重疊,并設置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上以粘合到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包括散熱層,并且
其中,所述散熱層與所述電路板接觸。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散熱層電連接到所述電路板的一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散熱層電接地。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屏蔽層,所述屏蔽層設置在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與所述柔性顯示面板之間,所述屏蔽層由金屬形成,并配置為阻擋所述柔性顯示面板所產生的信號與所述超聲波指紋傳感器所產生的信號之間的干擾。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緩沖結構包括散熱層,并且
其中,所述屏蔽層電連接到所述散熱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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