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909508.6 | 申請日: | 2019-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2860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維星;方攀;李順;羅滿;李文權;魏博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哈工大機器人集團嘉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50/26 | 分類號: | G06Q50/26;G06K9/62;G06F16/587 |
| 代理公司: | 11212 北京輕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保芳 |
| 地址: | 150000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高新技術產業*** | 國省代碼: | 黑龍;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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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案件 終端 服務器 第二位置 第一位置 用戶終端 圖像 案件發送 類別確定 信息確定 執法管理 智能識別 上傳 采集 分配 | ||
1.一種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戶終端、服務器和執法人員終端;
所述用戶終端用于將采集的舉報案件上傳至所述服務器,所述舉報案件包括舉報理由、案件類別、案件的第一位置信息和案件圖像;
所述服務器用于對所述案件圖像進行智能識別,確定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舉報理由是否成立;若成立,則根據所述案件類別確定對應的執法人員,獲取所述執法人員的所述執法人員終端的第二位置信息,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離所述舉報案件事發地最近的所述執法人員,將所述舉報案件發送至對應的所述執法人員的所述執法人員終端;
所述執法人員終端用于顯示所述舉報案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具體用于:
將所述案件圖像輸入至基于TensorFlow開發的深度學習算法模型中進行智能判斷,確定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舉報理由是否成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舉報案件還包括案件影響等級,所述執法人員終端還用于:
當接收到多件所述舉報案件時,根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案件影響等級對多件所述舉報案件進行排序;
根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執法人員所在的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生成執法路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法人員終端還用于:
當有多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案件影響等級相同時,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事發地和所述執法人員所在地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距離對所述舉報案件進行排序。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法人員終端具體還用于:
記錄執法人員的執法過程并上傳至所述服務器進行存儲,并且將執法結果反饋至對應的所述用戶終端。
6.一種智慧執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用戶終端將采集的舉報案件上傳至服務器,所述舉報案件包括舉報理由、案件類別,案件的第一位置信息和案件圖像;
服務器對所述案件圖像進行智能識別,確定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舉報理由是否成立;若成立,則根據所述案件類別確定對應的執法人員,獲取所述執法人員的執法人員終端的第二位置信息,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離所述舉報案件事發地最近的所述執法人員,將所述舉報案件發送至對應的所述執法人員的執法人員終端;
執法人員終端顯示所述舉報案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對所述案件圖像進行智能識別,確定所述舉報案件是否違規的具體實現為:
服務器將所述案件圖像輸入至基于TensorFlow開發的深度學習算法模型中進行智能判斷,確定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舉報理由是否成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舉報案件還包括案件影響等級,所述方法還包括如下步驟:
當執法人員終端接收到多件所述舉報案件時,根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案件影響等級對多件所述舉報案件進行排序;
根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執法人員所在的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生成執法路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各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案件影響等級對多件所述舉報案件進行排序具體還包括如下步驟:
當所述執法人員終端接收到的多件所述舉報案件的所述案件影響等級相同時,根據所述第一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位置信息確定所述舉報案件事發地與所述執法人員所在地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距離對所述舉報案件進行排序。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智慧執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如下步驟:
所述執法人員終端記錄執法人員的執法過程并上傳至所述服務器進行存儲,并且將執法結果反饋至對應的所述用戶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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