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專利權證券化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07584.3 | 申請日: | 2019-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585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15 |
| 發明(設計)人: | 楊慧;吉建勛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艾摩瑞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5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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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區塊 代幣 價值憑證 透明特點 用戶交易 收益 交易 發送 分配 發行 申請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專利權證券化方法及裝置。基于所述專利權的編號以及所述專利權的價值憑證,在第一區塊鏈上發行與所述專利權的價值相當的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基于所述專利權的專利權人的份額,將所述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基于所述第一區塊鏈分配給所述專利權人;確定所述專利權的第一收益,以及各個擁有者對應第二區塊鏈的地址;將所述第一收益按照所述擁有者擁有所述第一代幣的數量,等比例發送至各個所述擁有者對應的第二區塊鏈的地址。通過本申請實施例,基于區塊鏈將這些不可分割的專利權進行證券化、然后上交易所進行交易借助于區塊鏈的公開透明特點,減少用戶交易風險,進而提升用戶的交易體驗。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專利權證券化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專利權(Patent Right),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于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專利權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專利權是兩權一體的權利,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2)專利權的取得須經專利局授予。(3)專利權的發生以公開發明成果為前提。(4)專利權具有利用性,專利權人如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有關部門將采取強制許可措施,使專利得到充分利用。但是現有的交易方式比較繁瑣。
發明內容
基于上述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專利權證券化方法及裝置,以實現在區塊鏈上進行專利權的證券化以及交易。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專利權證券化方法。應用于區塊鏈節點,所述方法包括:基于所述專利權的編號以及所述專利權的價值憑證,在第一區塊鏈上發行與所述專利權的價值相當的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基于所述專利權的專利權人的份額,將所述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基于所述第一區塊鏈分配給所述專利權人;確定所述專利權的第一收益,以及各個擁有者對應第二區塊鏈的地址,所述第二區塊鏈用于存儲所述第一收益,所述第一收益為質押、許可、租賃或展覽的收益;將所述第一收益按照所述擁有者擁有所述第一代幣的數量,等比例發送至各個所述擁有者對應的第二區塊鏈的地址。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所述專利權的編號包括,申請號、公開號或者授權公告號。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在所述第一區塊鏈上發行與所述專利權的價值相當的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根據所述專利權的編號,驗證所述專利權的法律狀態是否為授權且有效;如果是,驗證成功,執行在所述第一區塊鏈上發行與所述專利權的價值相當的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的步驟;如果不是,驗證失敗。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所述專利權包括多個專利申請,所述專利權的價值憑證還可以為權威機構基于所述多個專利申請出具的價值憑證。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所述第一收益為穩定幣。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還包括:接收第一交易信息,所述第一交易信息包括第一擁有者的對應于第一區塊鏈的第一地址、購買方對應于第一區塊鏈的第一地址以及所述第一代幣的數量;對所述第一交易信息進行驗證,并將驗證后的所述第一交易信息記錄在所述第一區塊鏈中,所述第一交易信息用于將所述第一擁有者的第一代幣的數量轉讓給所述購買方,所述購買方作為新的擁有者。
在一些可選地實現中,還包括:接收專利權的出售信息,所述出售信息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擁有者,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擁有者擁有大于指定比例的第一代幣;確定所述專利權的出售的第二收益,將所述第二收益按照所述擁有者擁有所述第一代幣的數量,等比例發送至各個所述擁有者對應的第二區塊鏈的地址;將所述第一數量的第一代幣轉入核銷專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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