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廢舊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回收再利用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04098.6 | 申請日: | 2019-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202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權坤;陳艷麗;滑晨;陳智棟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B01D3/10;B01D11/02;B01D53/40;B01D53/82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英諾創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58 | 代理人: | 王美華 |
| 地址: | 213164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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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廢舊 鋰離子電池 電解液 回收 再利用 方法 | ||
1.一種廢舊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舊鋰離子電池放入液氮釜中充分放電;
(2)在手套箱中拆卸電池,將電池外殼和電芯分離開,收集已經結冰的電解液碎屑和含有電解液的固件;
(3)在惰性氣體的保護下將步驟(2)中的電芯及收集的已經結冰的電解液碎屑和含電解液的固件放入超臨界CO2萃取裝置的萃取釜中,并加入丙酮作為夾帶劑,丙酮質量用量為超臨界二氧化碳流體質量的2%-10%;
(4)在壓力為10-40 MPa,溫度為31-50 ℃的條件下進行超臨界二氧化碳和夾帶劑的共同萃取,分離出所述電解液中的電解質,并獲得萃取物,萃取時間為30-70 min;
(5)萃取過程中產生的尾氣通入尾氣處理裝置,所述尾氣吸收裝置中裝填有CaO、NaOH和Ca(OH)2中的一種或兩種或三種的組合;
(6)將步驟(4)中得到的所述萃取物進行減壓蒸餾,去除萃取物中的夾帶劑丙酮,然后通過后續組分分析補充缺失成分,配制成電解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廢舊鋰離子電池是動力類和數碼類鋰離子電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的在液氮釜中放電,其放電時間要大于30 min。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6)所需補充的缺失成分包括導電鹽和碳酸酯類物質,所述導電鹽為LiPF6、LiBF4、LiClO4、LiAsF6、LiN(SO2F)2、LiC2O4BC2O4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的組合,碳酸酯類物質為碳酸乙烯酯、碳酸乙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或碳酸甲乙酯中的任意兩種或幾種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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