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風味組合物及包含該風味組合物的電子煙液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66637.1 | 申請日: | 2019-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586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3 |
| 發明(設計)人: | 許靜;姜興濤;黃怡嵐;伍鯤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霧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B15/16 | 分類號: | A24B15/16;A24B15/30 |
| 代理公司: | 11287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林斯凱 |
| 地址: | 518055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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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味組合物 甲基丁酸 鄰氨基苯甲酸甲酯 電子煙液 申請 異戊酸異戊酯 乙酸異戊酯 丁酸甲酯 己酸己酯 己酸乙酯 乙酸丙酯 乙酸己酯 己烯醛 重量份 反式 己烯 甲酯 戊酯 葉醇 乙酯 | ||
1.一種風味組合物,其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物質:
0.5至1.0份的2-甲基丁酸甲酯、4至7份的2-甲基丁酸乙酯、5至8份的2-甲基丁酸異戊酯、0.3至1.0份的N-甲基鄰氨基苯甲酸甲酯、0.1至0.5份的丁酸甲酯、0.5至1.0份的反式-3-己烯醇、12至25份的2-己烯醛、1.0至2.0份的己酸己酯、1.0至1.5份的己酸乙酯、6至10份的鄰氨基苯甲酸甲酯、4至5份的葉醇、0.3至0.8份的乙酸丙酯、5.0至6.0份的乙酸己酯、20至30份的乙酸異戊酯及20至22份的異戊酸異戊酯。
2.一種電子煙液,其包含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味組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液,其中所述風味組合物在所述電子煙液中的重量以所述電子煙液總重計為0.1%至1.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液,其進一步包括涼味劑,其中所述涼味劑選自由薄荷腦、薄荷酮、異薄荷酮、乳酸l-薄荷酯、WS-23(N,2,3-三甲基-2-異丙基丁酰胺)、WS-3(N-乙基-對薄荷基-3-甲酰胺)、WS-5(N-(乙氧羰基甲基)-對烷-3-甲酰胺)、WS-12(N-(4-甲氧基苯基)-對薄荷基-3-羧酰胺)及其組合所組成的群組。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煙液,其中所述涼味劑在所述電子煙液中的重量以所述電子煙液總重計為1%至10%。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液,其進一步包括尼古丁鹽,且所述尼古丁鹽在所述電子煙液中的重量以所述電子煙液總重計為1.8%至10.0%。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液,其進一步包含尼古丁,且所述尼古丁在所述電子煙液中的重量以所述電子煙液總重計為0.9%至5.0%。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液,其進一步包括香精,其中所述香精選自由β-大馬酮(β-突厥酮)、丙酸乙酯、正丁醇、丁酸乙酯、正己醇、己醛、檸檬酸三乙酯、乙基麥芽酚、乙酸2-甲基丁酯、乙酸丁酯、乙酸蘇合香酯、乙酸葉醇酯、乙酸乙酯、異胡薄荷醇、異戊酸乙酯及其組合所組成的群組。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液,其中所述香精在所述電子煙液中的重量以所述電子煙液總重計為0.1%至1.0%。
10.一種霧化裝置,其包含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味組合物或權利要求2至9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煙液。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霧化裝置,其中所述霧化裝置包括電子煙、超聲霧化器或網式霧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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