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資產申購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839291.6 | 申請日: | 2019-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6520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 發明(設計)人: | 周徽;祁鵬濤;陸旭明;陳銳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新先進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7 | 分類號: | G06F16/27;G06F21/64;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郭思晨 |
| 地址: | 開曼群島大開曼島***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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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資產 申購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資產申購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所述區塊鏈的節點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在證券化資產的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的現金流指標滿足預設條件時觸發的目標交易;其中,所述證券化資產為將基礎資產池作為價值支撐在所述區塊鏈上所發行的資產;所述基礎資產池為基于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創建的資產池;
響應于所述目標交易,調用部署在所述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中的基礎資產申購邏輯,將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的待申購的目標基礎資產添加至所述基礎資產池,并通過銀行系統對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資產申購資金進行凍結;
在獲取到所述銀行系統發布至所述區塊鏈的針對所述申購資金的資金凍結記錄時,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權益人更新為所述資產管理方;
所述現金流指標為現金流余額;
所述預設條件為現金流余額達到預設閾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將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的待申購的目標基礎資產添加至所述基礎資產池,包括:
獲取所述區塊鏈存證的由資產管理方設置的資產篩選規則;
基于獲取到的所述資產篩選規則,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符合所述資產篩選規則的待申購的目標基礎資產,并將篩選出的目標基礎資產添加至所述基礎資產池。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目標交易還包括資產管理方的資產申購資金;
所述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符合所述資產篩選規則的待申購的目標基礎資產,包括:
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符合所述資產篩選規則,并且資產價值與所述資產申購資金的價值匹配的基礎資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通過銀行系統對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申購資金進行凍結,包括:
生成針對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申購資金的凍結事件,以使所述銀行系統監聽到所述凍結事件時,針對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申購資金進行凍結,并將資金凍結記錄發布至所述區塊鏈進行存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權益人更新為所述資產管理方,包括:
進一步調用所述智能合約中的資產確權邏輯,發起針對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確權處理,并在所述資產管理方對所述目標基礎資產進行確權后,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權益人更新為所述資產管理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生成所述資產管理方對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已進行確權的確權完成事件,以使所述銀行系統監聽到所述確權完成事件時,將凍結的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申購資金,從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轉賬至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原始權益人的投資賬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投資賬戶為在托管銀行開通的托管賬戶;所述證券化資產為債券或者基金;所述基礎資產為基礎債務資產。
8.一種基于區塊鏈的資產申購裝置,所述裝置應用于所述區塊鏈的節點設備,所述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接收在證券化資產的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的現金流指標滿足預設條件時觸發的目標交易;其中,所述證券化資產為將基礎資產池作為價值支撐在所述區塊鏈上所發行的資產;所述基礎資產池為基于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創建的資產池;
調用模塊,響應于所述目標交易,調用部署在所述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中的基礎資產申購邏輯,將從所述區塊鏈存證的基礎資產中篩選出的待申購的目標基礎資產添加至所述基礎資產池,并通過銀行系統對所述資產管理方的投資賬戶中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對應的資產申購資金進行凍結;
更新模塊,在獲取到所述銀行系統發布至所述區塊鏈的針對所述申購資金的資金凍結記錄時,將所述目標基礎資產的權益人更新為所述資產管理方;
所述現金流指標為現金流余額;
所述預設條件為現金流余額達到預設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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