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834310.6 | 申請日: | 2019-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280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3 |
| 發明(設計)人: | 王協康;劉興年;許澤星;閆旭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F30/20 | 分類號: | G06F30/20;G06Q50/26;G01C13/00;G06F111/10;G06F11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濟緯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郭萍 |
| 地址: | 610065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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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山區 河流 形態 洪水位 變化 寬窄 相間 河段 山洪 淹沒 災害 災區 識別 方法 | ||
1.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①選定山區河流的寬窄相間河段作為目標河段,目標河段具有防災保護對象,并且目標河段包括至少一個縮窄-展寬結構,縮窄-展寬結構是指一個縮窄河段銜接一個展寬河段的結構;
②根據防災保護對象所處的位置,對目標河段的各縮窄-展寬結構進行編號,按照從上游到下游的方向,將目標河段的展寬河段處具有防災保護對象的縮窄-展寬結構依次編號為M1,M2,…,Mn,將任意一個展寬河段處具有防災保護對象的縮窄-展寬結構編號為Mi,i=1,2,…,n;
③測量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縮窄河段最窄處的河寬和展寬河段的最寬處的河寬,分別記作Bi,窄、Bi,寬,測量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縮窄河段的河床比降和展寬河段的河床比降,分別記作Ji,窄、Ji,寬;
④根據式(1)計算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與縮窄河段的成災水深之比
式(1)中,hi,寬,hi,窄分別是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和縮窄河段的成災水深;
⑤當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淹沒成災時,展寬河段與縮窄河段的成災水深之比應滿足式(2),
式(2)中,hi,寬平灘是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淹沒成災時展寬河段的平灘水深,計算時取hi,寬平灘=hi,寬河槽,hi,寬河槽是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的河槽深度,h0為防災要求水深;
結合式(1)(2)可知,當時,編號為Mi的縮窄-展寬結構的展寬河段為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防災要求水深h0根據防災保護對象進行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防災要求水深h0=0.2~0.6m。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目標河段具有防災保護對象是指目標河段具有已建防災保護對象或者擬規劃建設的防災保護對象。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基于山區河流形態與洪水位變化的寬窄相間河段山洪淹沒災害易災區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縮窄-展寬結構中的展寬河段最寬處的河寬至少為縮窄河段最窄處河寬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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