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燈具固定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735907.5 | 申請日: | 2019-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4430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輝;八田和洋;戴忻;王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V21/15 | 分類號: | F21V21/15 |
| 代理公司: | 上海立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91 | 代理人: | 楊楷;毛立群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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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固定 裝置 | ||
1.一種燈具固定裝置,用于實現燈具與墻面之間的機械和電氣連接,所述燈具固定裝置由可互相裝拆的固定座和連接座構成,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均沿其各自的旋轉中心軸呈大致的旋轉對稱結構,所述燈具固定裝置包括:
第一端,設置于所述固定座用于與墻面固定連接的一側;
第二端,設置于所述固定座與所述連接座對置的一側;
第三端,設置于所述連接座與所述固定座對置的一側;
第四端,設置于所述連接座用于與燈具固定連接的一側;
其中,所述燈具固定裝置通過將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各自的旋轉中心軸重合,并相對地旋轉所述第二端和所述第三端,從而完成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之間的裝拆;
所述燈具固定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中的至少一方,具有互相可轉動連接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用于同所述墻面或者所述燈具進行連接,所述第二部分適于同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中的另一方進行裝拆;
所述燈具固定裝置適配于連接非圓形的燈具;
當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三端裝配完成時,所述燈具固定裝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四端之間仍可繞重合的所述旋轉中心軸進行相對旋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裝置包括:
多個凸塊,沿所述第二端或者第三端的周緣均勻分布,并呈放射狀地凸出;
多個槽,與所述多個凸塊相對地設置在所述第二端或者所述第三端中的另一方,所述多個槽的開口朝向所述固定座或者所述連接座的周向方向;
在裝配時,通過將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各自的旋轉中心軸重合后,將所述多個凸塊沿周向分別旋入所述多個槽中,并利用所述多個槽的側壁沿軸向抵持凸塊,以完成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之間的裝配。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裝置適配于連接正方形的燈具,當所述固定座和所述連接座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三端裝配完成時,所述燈具固定裝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四端之間仍可繞重合的所述旋轉中心軸進行45°以上圓心角的相對旋轉。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采用轉軸與軸承的配合結構實現可轉動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裝置還包括電機,所述電機的轉子與所述轉軸固定連接,以驅動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相對旋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座、所述第二部分或者所述燈具上還安裝有多個風扇葉片。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采用滑槽結構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結構安裝于所述連接座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結構包括
環形的滑動槽,沿所述連接座的周向延伸設置;
滑塊,設置在所述滑動槽中且可沿所述滑動槽滑動。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裝置還包括限位件,可被解除地限制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相對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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