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音響設備用支撐件及音響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732620.7 | 申請日: | 2019-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5893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柳澤晶;后藤清彥;森井太朗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R1/02 | 分類號: | H04R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張天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音響 備用 支撐 音響設備 | ||
音響設備用支撐件具有:主體,其安裝于音響設備的框體,具有凸起部;對象體,其具有與凸起部接觸的凹部、以及與所述主體的外緣相比位于內側的外緣;以及限制部件,其固定于主體(2),具有供對象體貫通的貫通孔,在主體和對象體接觸的狀態下該限制部件與對象體分離,且對主體和對象體的距離成為大于或等于規定長度進行限制。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音響設備用支撐件及音響設備。
背景技術
已知通過位于音頻放大器及揚聲器等音響設備的框體和設置面之間而對該框體進行支撐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音響設備用支撐件例如在日本特開2012-23538號公報(下面,記作JP2012-23538)中公開所示,具有:主體,其安裝于該框體;以及對象體,其夾設在主體和設置面之間。主體具有在一點與對象體接觸的被稱為銷釘的凸起部,由此減少與對象體之間的振動傳遞。在JP2012-23538所記載的結構中,固定于對象體的部件對主體和對象體之間的距離成為大于規定范圍進行限制。通過該限制,防止在搬運時等的對象體的掉落。
在JP2012-23538所記載的結構中,對主體和對象體的距離成為大于規定范圍進行限制的部件固定于對象體,而且以將凸起部包圍的方式構成了該部件及對象體。因此,在該結構中,難以使主體的寬度大于對象體的寬度。其結果,在該結構中,主體的剛性不足。由此,音響設備的支撐變得不穩定。因此,存在下述課題,即,無法充分地減少成為音質劣化的原因的振動。
發明內容
考慮到以上的情況,本發明的目的在于使音響設備的音質提高。
為了解決以上的課題,本發明的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其具有:主體,其安裝于音響設備的框體,具有凸起部;對象體,其具有與所述凸起部接觸的凹部、以及在從所述凸起部和所述凹部排列的方向觀察時與所述主體的外緣相比位于內側的外緣;以及限制部件,其固定于所述主體,具有供所述對象體貫通的貫通孔,在所述主體和所述對象體接觸的狀態下該限制部件與所述對象體分離,且對所述主體和所述對象體的距離成為大于或等于規定長度進行限制。
本發明的其他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其具有:主體,其安裝于音響設備的框體,具有凹部;對象體,其具有與所述凹部接觸的凸起部、以及在從所述凸起部和所述凹部排列的方向觀察時與所述主體的外緣相比位于內側的外緣;以及限制部件,其固定于所述主體,具有供所述對象體貫通的貫通孔,在所述主體和所述對象體接觸的狀態下該限制部件與所述對象體分離,且對所述主體和所述對象體的距離成為大于或等于規定長度進行限制。
本發明的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具有上述任意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
附圖說明
圖1是第1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的剖視圖。
圖2是從下側觀察第1實施方式中的主體的平面圖。
圖3是從上側觀察第1實施方式中的對象體的平面圖。
圖4是從上側觀察第1實施方式中的限制部件的平面圖。
圖5是第2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的剖視圖。
圖6是第3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的剖視圖。
圖7是變形例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的剖視圖。
圖8是變形例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用支撐件的剖視圖。
圖9是表示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音響設備的一個例子的斜視圖。
標號的說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雅馬哈株式會社,未經雅馬哈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732620.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