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化合物、包含其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和有機發光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711785.6 | 申請日: | 2019-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186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白貞恩;柳美相;尹炅辰;梁仲煥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09/86 | 分類號: | C07D209/86;C07D213/16;C07D219/02;C07D239/26;C07D251/24;C07D307/91;C07D333/76;C07D491/107;C09K11/06;H01L51/54;H01L51/50;H05B3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棟修;龐東成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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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化合物 包含 有機 發光二極管 發光 裝置 | ||
1.一種由以下化學式1表示的有機化合物:
其中,R1至R3各自獨立地選自由氫、未取代或取代的C1-C10烷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脂環族基團和未取代或取代的C5-C30芳族基團組成的組;并且其中X是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雜芳族基團。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X是未取代的C4-C30雜芳族基團,或取代有C1-C10烷基和C4-C30芳族或雜芳族基團中的至少一個的C4-C30雜芳族基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所述C4-C30雜芳族基團選自由C4-C30雜芳基、C4-C30雜芳烷基、C4-C30雜芳氧基和C4-C30雜芳基氨基組成的組,并且所述雜芳基、所述雜芳烷基、所述雜芳氧基和所述雜芳基氨基各自獨立地是未取代的或取代有C1-C10烷基和C4-C30芳族或雜芳族基團中的至少一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R1至R3各自獨立地選自由氫、甲基、叔丁基、苯基和萘基組成的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X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任一種:
其中,星號表示鍵合部分。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中,所述有機化合物具有以下化學式2的結構中的一種:
7.一種有機發光二極管,其包括:
第一電極;
面向所述第一電極的第二電極;和
位于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之間的第一發光材料層,
其中,所述第一發光材料層包含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其中,所述第一發光材料層還包含第一主體,其中,所述有機化合物用作第一熒光摻雜劑。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其中,所述第一發光材料層還包含第一主體和第一摻雜劑,其中,所述有機化合物用作第二摻雜劑。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其中,所述第一摻雜劑的激發態單重態能級高于所述第二摻雜劑的激發態單重態能級。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其中,所述第一摻雜劑的激發態單重態能級和所述第一摻雜劑的激發態三重態能級之間的能帶隙等于或小于0.3eV。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有機發光二極管,其中,所述第一主體的最高占據分子軌道能級與所述第一摻雜劑的最高占據分子軌道能級之間的能帶隙,或者所述第一主體的最低未占分子軌道能級與所述第一摻雜劑的最低未占分子軌道能級之間的能帶隙,等于或小于0.5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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