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97704.1 | 申請日: | 2019-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542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1 |
| 發明(設計)人: | 仲曉星;賈新勇;朱賀;周濤;湯研;王德明;陳龍;白邊疆;候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礦業大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田滅火工程局 |
| 主分類號: | E21F5/00 | 分類號: | E21F5/00;E21F3/00;E21F5/04;E21F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86 | 代理人: | 田英楠;和歡慶 |
| 地址: | 221116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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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礦井 地表 共存 煤田 火區淺部控氧 窒息 治理 方法 | ||
1.一種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對火區地表進行局部剝離,形成階梯型工作平臺;
S2.在工作平臺上施工淺部治理鉆孔,通過淺部治理鉆孔注入充填料填充空洞區;
S3.在工作平臺上對火區淺部高溫區降溫,形成淺部降溫區;
S4.當淺部整體溫度降至100℃以內后,對淺部降溫區進行分層封堵,先壓注粘稠泥漿,再壓注封堵材料,所述封堵材料凝固形成封堵層,并對火區進行監測;
S5.若出現溫度反彈現象后對反彈區及其邊界外延的區域再次進行封堵,再對火區監測;
S6.若再次出現溫度反彈現象,重復步驟S5;無反彈現象后,治理結束;
平臺與平臺之間由斜坡相連接,斜坡外部使用濕潤黃土覆蓋于斜面并進行壓實;
所述步驟S2中,所述填充料為火區附近的碎石、砂、土不燃固體,其直徑最大不超過鉆孔直徑的五分之二;或所述填充料為體積比例為水:土:碎石為2:1:3,碎石直徑最大不超過鉆孔直徑的五分之二;
所述步驟S3中,采用地表魚鱗坑注水和壓注泡沫對淺部高溫區進行降溫;
所述步驟S4中,在淺部治理鉆孔地下端口以下壓注粘稠泥漿,高于淺部治理鉆孔地下端口的部分壓注封堵材料;
所述步驟S5中,若出現溫度反彈現象后對反彈區及其邊界外延15-20m的區域再次進行封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采用五花眼布置方式在工作平臺上布置魚鱗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中,封堵層的滲透率小于10-10m2后停止封堵;
所述步驟S5中,再次封堵形成的封堵層滲透率小于10-10m2后停止封堵。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5中,所述溫度反彈現象為降溫區溫度超過70℃并持續上升或者地表有大量水汽蒸發或者有烘烤痕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1之前對高溫地表直接注水降溫。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礦井火與地表火共存煤田火區淺部控氧窒息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在階梯型工作平臺上設置用于監測火區的觀測鉆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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