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按摩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660690.6 | 申請日: | 2019-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12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稲田二千武;福山美文;金澤颯馬 | 申請(專利權)人: | 發美利稻田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H9/00 | 分類號: | A61H9/00;A61H7/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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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按摩 | ||
1.一種腿置臺,其特征在于,具有:
腿支承部,具有能夠載置使用者的腿部的第一施療部;
腳支承部,具有能夠載置使用者的腳部的第二施療部;
第一框架,支承所述腿支承部;
第二框架,支承所述腳支承部;
第三框架,支承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
電動式第一伸縮機構,用于使所述第一框架相對于所述第二框架移動;及
第二伸縮機構,用于使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相對于所述第三框架移動,
所述第一伸縮機構的一側安裝于所述第一框架,另一側安裝于所述第二框架,
所述第二伸縮機構的一側安裝于所述第二框架,另一側安裝于所述第三框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三框架設置有引導部,
所述引導部具有:第一引導部,用于引導所述第一框架;及第二引導部,用于引導所述第二框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伸縮機構為電動式,
所述腿置臺還具備控制所述第一伸縮機構和所述第二伸縮機構的控制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腳支承部設置有檢測使用者的腳底的抵接情況的檢測構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檢測構件檢測到使用者的腳底抵接到所述腳支承部,則所述控制部使所述第二伸縮機構停止驅動。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使所述第一伸縮機構與所述第二伸縮機構聯動并且彼此朝向相反方向移動,從而進行腿部的拉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還控制所述第一施療部和所述第二施療部,并使所述第一伸縮機構和所述第二伸縮機構的移動與所述第一施療部和所述第二施療部的動作聯動。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執行如下步驟:
第一步驟,驅動所述第二伸縮機構,使所述腳支承部向遠離使用者的腳尖的位置移動;
第二步驟,驅動所述第一伸縮機構,使所述腿支承部從使用者的腿肚向腳尖的位置移動;及
第三步驟,通過所述第一施療部進行施療,
所述控制部在執行所述第一步驟之后,執行所述第二步驟和所述第三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腿置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執行如下步驟:
第一步驟,驅動所述第二伸縮機構,使所述腳支承部向遠離使用者的腳尖的位置移動;
第四步驟,驅動所述第一伸縮機構,使所述腿支承部從使用者的腳尖向腿肚的位置移動;及
第五步驟,通過所述第一施療部進行施療,
所述控制部在執行所述第一步驟之后,執行所述第四步驟和所述第五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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