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既有建筑下增設地下室及連通道結構的暗挖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59216.1 | 申請日: | 2019-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1264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朱毅敏;徐磊;張憶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建工一建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55 | 分類號: | E02D29/05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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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既有 建筑 增設 地下室 通道 結構 施工 方法 | ||
1.既有建筑下增設地下室及連通道結構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S1:支撐加固既有建筑的墻體及原有基礎,在所述既有建筑的底板向下開挖至原有基礎,并在所述原有基礎上進行微擾動開孔,通過靜壓法將鋼管樁打入所述原有基礎的開孔處,在所述既有建筑底部預設的豎井所在位置進行圍護結構和止水帷幕施工,所述原有基礎完成加固后,在所述原有基礎上部施工位于所述既有建筑墻體兩側的夾墻梁,以及安裝于所述夾墻梁底部且位于相鄰兩根所述夾墻梁之間的上托梁結構,施工完成后繼續向下開挖,鑿除所述原有基礎,在所述上托梁結構下部施工下托梁結構,所述夾墻梁位于所述鋼管樁頂端,且上托梁結構位于相鄰兩根所述鋼管樁之間,所述上托梁結構和所述下托梁結構與所述豎井的圍護結構相連;
S2:開挖土方,在所述豎井內采用順作法施工所述既有建筑的地下室結構;
S3:對待施工的連通道結構所在的頂進施工區域進行清障處理,先在所述頂進施工區域兩端分別施工頂管口圍護結構一和頂管口圍護結構二,在所述既有建筑的豎井一側及靠近豎井的所述頂管口圍護結構一上分別開洞,并在相鄰已有建筑外墻、地下連續墻及靠近相鄰已有建筑的所述頂管口圍護結構二上分別開洞,在開洞位置進行連通口部位施工及節點防水處理;
S4:通過所述豎井將頂管設備下放于所述頂進施工區域一端,并通過推進設備進行頂管施工,頂進施工完成后,切除所述頂進施工區域的圍護結構與止水帷幕,拆除并回收所述頂管設備,對連通道結構連通口部位的節點進行防水處理,完成所述連通道結構的施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所述豎井的圍護結構內側采用鉆孔灌注樁,所述圍護結構外側采用MJS工法樁進行止水帷幕施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所述頂管口圍護結構一和所述頂管口圍護結構二包括靠近所述既有建筑或相鄰已有建筑設置的玻璃纖維混凝土灌注樁,及緊貼所述玻璃纖維混凝土灌注樁且遠離所述既有建筑或相鄰已有建筑設置的旋噴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采用靜力切割法在所述豎井的圍護結構、頂管口圍護結構一、頂管口圍護結構二、相鄰已有建筑外墻及地下連續墻上開洞。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中,所述連通道結構的連通口采用比原結構高一等級的抗滲混凝土澆筑施工,并在連通口埋設中埋式橡膠止水帶,而且,所述相鄰已有建筑地下室結構的連通口在新、老混凝土交界面設置遇水膨脹止水條及全斷面注漿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暗挖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中,土方運輸設備包括門架式吊車及電動式平板運輸車,所述門架式吊車跨越設置于所述豎井上方,所述門架式吊車和所述電動式平板運輸車均能夠沿所述豎井頂部地面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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