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頭蓋板、殼體組件、電子設備以及電致變色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29254.2 | 申請日: | 2019-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796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溫權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李莉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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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頭 蓋板 殼體 組件 電子設備 以及 變色 方法 | ||
1.一種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鏡片模組,包括鏡片本體以及設置在所述鏡片本體靠近攝像頭一側的電致變色層,所述電致變色層至少部分覆蓋所述鏡片本體;
攝像頭裝飾件,包括相接的第一平板以及擋板,所述第一平板上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與攝像頭模組的鏡頭對應設置,所述擋板圍繞所述第一平板設置且凸出于所述第一平板,所述擋板與所述鏡片本體抵接且與所述電致變色層間隔設置,所述鏡片模組承靠在所述第一平板上;
膠粘部,設置在所述擋板與所述電致變色層之間,并密封連接所述攝像頭裝飾件與所述電致變色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攝像頭裝飾件與所述電致變色層之間的間隙為0.15-0.35毫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致變色層包括:適于與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相對的視窗區和設置在所述視窗區外周的非視窗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
攝像頭模組的視角面與所述電致變色層相交于第一交點和第二交點,所述第一交點和所述第二交點位于所述視窗區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視窗區具有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所述第一邊緣靠近所述第一交點,所述第二邊緣靠近所述第二交點;
其中,所述第一交點與所述第一邊緣之間的間隙為0.3-0.5毫米,所述第二交點與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間隙為0.3-0.5毫米。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視窗區的外邊緣與所述視窗區的邊緣之間的間距為2.3-2.6毫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蓋板還包括:柔性電路板,所述柔性電路板連接所述電致變色層;
其中,所述電致變色層在長度方向上的長度大于等于所述電致變色層在寬度方向上的長度,所述柔性電路板沿所述長度方向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片模組還包括光學膠層,設置在所述鏡片本體與所述電致變色層之間,以連接所述鏡片本體與所述電致變色層。
9.一種殼體組件,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具有攝像頭模組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上開設有安裝孔以及自所述安裝孔的內壁延伸出的限位凸臺;
攝像頭蓋板,所述攝像頭蓋板為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攝像頭蓋板,其中,所述攝像頭蓋板的攝像頭裝飾件還包括第二平板,所述第二平板設置在擋板遠離第一平板的一側;
所述殼體套設在攝像頭裝飾件的外側,且所述限位凸臺抵持所述第二平板,所述安裝孔的內壁抵接所述擋板。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組件,所述殼體組件為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殼體組件;
顯示屏組件,與所述殼體組件相連,且所述顯示屏組件與所述殼體組件之間限定出安裝腔;
主板,設在所述安裝腔內,所述顯示屏組件與所述主板相連;
攝像頭模組,設在所述安裝腔內且與所述主板相連,所述攝像頭模組與所述攝像頭蓋板相對設置。
11.一種電致變色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電致變色層、攝像頭模組以及主板,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實時檢測所述攝像頭模組的狀態,所述狀態包括激活狀態和空閑狀態;
當所述攝像頭模組處于激活狀態時,所述主板控制所述電致變色層改變透光率,從而使所述電子設備的攝像頭模組獲取穿過所述電致變色層的光信號;
當所述攝像頭模組處于到空閑狀態時,所述主板控制所述電致變色層降低透光率,從而隱藏所述電子設備的攝像頭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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