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變速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09207.1 | 申請日: | 2019-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868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07 |
| 發明(設計)人: | 梁智勳 | 申請(專利權)人: | SL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H59/02 | 分類號: | F16H59/02;F16H6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李盛泉;孫昌浩 |
| 地址: | 韓國慶尚***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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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變速裝置 | ||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變速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可變速操作的車輛用變速裝置。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車輛用變速裝置,包括:旋轉部,與駕駛員操作的旋鈕結合而以旋轉軸為中心旋轉,以選擇多個變速擋位中的任意一個變速擋位;接觸部,以與所述旋轉部一體地旋轉的方式位于所述旋轉部的一側;止動部,位于所述接觸部的旋轉路徑上,以能夠接觸所述接觸部的端部,從而當所述旋轉部旋轉時產生操作感;以及移動部,在滿足移動條件的情況下,通過移動而位于所述接觸部與所述止動部之間,從而使所述接觸部從與所述多個變速擋位中的任意一個對應的位置移動至與預設的變速擋位對應的位置。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變速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可變速操作的車輛用變速裝置。
背景技術
變速裝置為了使引擎的旋轉根據車輛的速度保持恒定而可以使齒輪比不同,并且駕駛者可以對變速桿進行操縱而改變齒輪比。此時,當駕駛者操縱變速桿時,變速裝置提供操作感,使得駕駛員能夠感知到變速操作。
變速器的變速模式包括:手動變速模式,駕駛者能夠通過手動方式改變變速擋位;自動變速模式,在駕駛者選擇行駛模式(D)的情況下,根據速度而自動改變變速擋位。
與此同時,能夠在一個變速裝置執行手動變速和自動變速的運動模式型變速裝置正被使用。運動模式型變速裝置基本地執行自動變速,且在執行自動變速的變速裝置旁邊配備能夠執行手動變速的變速裝置,以使駕駛者能夠通過增加或降低檔位來執行手動變速。
對于這樣的變速裝置而言,在一端布置有起到把手作用的旋鈕的變速桿暴露于車輛內部,使得能夠實現駕駛人的變速操作,大部分的變速裝置使用設置于車輛的中控板(center fascia)和儲物箱(console box)之間的地擋類型(floor type),然而這種地擋類型不僅使搭乘車輛的乘客在室內空間內的移動不便,而且無法有效地利用車輛的空間,因此不適合用于休閑用車(RV:Recreational Vehicle)。
因此,最近使用一種如下所述的懷擋類型:將變速裝置設置于方向盤的懷擋,而并非駕駛座與副駕駛座之間的地板,從而便盡可能地確保車輛的內部空間,并且實現有效地利用車輛的空間。
由于對于同上所述的變速裝置而言,若在除了P擋以外的變速擋位關閉車輛的啟動,則之后運行車輛時駕駛員必須親自變更到P擋,比較不方便,因此提供一種在除了P擋以外的變速擋位關閉車輛的啟動的情況下變速桿自動恢復到P擋的功能,在變速桿自動恢復到P擋的情況下產生的操作感會成為導致不必要的噪音或磨損的原因。
此時,懷擋類型的變速裝置與地擋裝置相比,設置空間相對狹小,因此在有限的設置空間設置用于變速操作的構成要素或者用于使變速桿恢復的構成要素的方面存在限制。
因此,需要一種方案:防止當變速桿恢復到P擋時產生不必要的操作感,同時如同懷擋類型地實現小型化,以能夠在相對狹小的設置空間設置用于變速操作的構成要素或者用于使變速桿恢復的構成要素。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US2013/0220055(2013.08.29.公開)
發明內容
鑒于這些必要性,本發明要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如下的車輛用變速裝置:在車輛的啟動關閉時,防止在旋鈕移動至預設的變速擋位的情況下產生不必要的操作感。
并且,提供一種如下的車輛用變速裝置:減小在旋鈕移動至預設的變速擋位的情況下不產生操作感的結構所占據的空間,從而實現小型化。
本發明的課題并不局限于上述提到的課題,未提到的其他課題能夠通過下文的記載而被本領域技術人員明確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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