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力恢復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02786.7 | 申請日: | 2019-07-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906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艷;韓思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 主分類號: | H02J3/38 | 分類號: | H02J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徐彥圣 |
| 地址: | 071000 河北省保定***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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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力 恢復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力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供電系統中的供電控制設備,所述供電系統包括風力發電子系統,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目標時刻的預測風速、風速置信區間以及所述風速置信區間的置信度,所述預測風速通過所述目標時刻的歷史風速獲得;
初始化風電滲透率,根據所述風電滲透率選取對應的電力恢復方案,所述風電滲透率表示所述風力發電子系統的發電量在電力恢復時總耗電量中的占比;
將所述預測風速與所述風速置信區間進行比較,若所述預測風速位于所述風速置信區間以外,根據所述預測風速、所述置信度以及所述風電滲透率,通過CVaR方法計算出預設種類的調節因子,并根據該調節因子調節對應約束條件的約束范圍,其中,所述預設種類的調節因子包括暫態頻率約束的調節因子、網絡約束的調節因子和機組出力約束的調節因子;
調節后的暫態頻率約束的約束范圍為:
式中,ΔPL,i為節點i負荷恢復量,ΔPW為所述風力發電子系統有功出力增量,由風電滲透率RW和風速u決定,風電滲透率RW為所述風力發電子系統的發電量在電力恢復時總耗電中的占比,NL為負荷節點數,NG為常規發電機組數,Δfmax為所述供電系統允許頻率跌落限值,Sk為發電機組k的額定容量,dfk為發電機組k的頻率響應率,ξf為所述暫態頻率約束的調節因子;
調節后的網絡約束的約束范圍為:
式中,Vi為節點i的電壓,Vi,max為節點i電壓上限值,Vi,min為節點i電壓下限值;Pl為支路l的傳輸容量,Pi,max支路l傳輸容量上限值,Pi,min為支路l傳輸容量下限值,以及為所述網絡約束的調節因子;
調節后的機組出力約束的約束范圍為:
式中,為機組k有功出力上限,為機組k有功出力下限,以及為所述機組出力約束的調節因子;
根據所述電力恢復方案,在調節后的約束范圍內進行電力恢復過程的模擬,獲得所述電力恢復方案的負荷恢復量;
將所述風電滲透率與所述目標時刻的預設最大風電滲透率進行比較;
若所述風電滲透率未達到所述目標時刻的預設最大風電滲透率,提高所述風電滲透率以獲得新的風電滲透率,再次根據所述新的風電滲透率獲得對應電力恢復方案的負荷恢復量;
若所述風電滲透率達到所述目標時刻的預設最大風電滲透率,選取負荷恢復量最大的電力恢復方案作為目標電力恢復方案;
再次到達所述目標時刻時,通過所述目標時刻的目標電力恢復方案對用電負荷進行電力恢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風電滲透率選取對應的電力恢復方案之前還包括:
將調節后的約束范圍與預設安全范圍進行比較,判斷所述調節后的約束范圍是否超出安全閾值;
若所述調節后的約束范圍在所述預設安全范圍以外,則放棄所述電力恢復方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得所述電力恢復方案的負荷恢復量之前還包括:
檢測預設種類的電力恢復指標是否超出預設閾值;
若所述預設種類的電力恢復指標未超出預設閾值,獲取所述電力恢復方案的負荷恢復量;
若所述預設種類的電力恢復指標超出預設閾值,則放棄所述電力恢復方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每一個目標時刻,將所述負荷恢復量與預設最大負荷量進行比較,判斷所有負荷是否完成電力恢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調節后的約束范圍內進行電力恢復過程的模擬的步驟包括:
通過靈敏度分析以及PQ分解法對所述電力恢復方案進行線性化處理;
所述調節后的約束范圍內,通過線性化處理后的電力恢復方案進行電力恢復過程的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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