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595215.5 | 申請日: | 2019-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7058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法升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升發(f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1D11/14 | 分類號: | B21D11/14;B21D4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韓亞偉 |
| 地址: | 301700 ***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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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帶有 放置 支架 型材扭紋機 | ||
1.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包括機架(1)、型材固定座(2)、型材工作座(3)和導軌(4),所述機架(1)為長方體結構,所述型材固定座(2)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機架(1)上端面的左端部位,所述導軌(4)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機架(1)的上端面,所述型材工作座(3)通過滑塊與所述導軌(4)連接,所述型材工作座(3)與所述型材固定座(2)位于同一條水平直線上,其特征是:還包括型材放置支架(5),所述型材放置支架(5)包括支撐桿(6)、伸縮放置板(7)和固定裝置(8),所述支撐桿(6)為長方體不銹鋼桿,所述支撐桿(6)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支撐桿(6)分別焊接在所述機架(1)的前端面和后端面上,所述支撐桿(6)豎直放置,
所述伸縮放置板(7)包括伸縮板A(7.1)、伸縮板B(7.2)和伸縮板C(7.3),所述伸縮板C(7.3)套取在所述伸縮板B(7.2)內,所述伸縮板B(7.2)套取在所述伸縮板A(7.1)內,所述伸縮板C(7.3)與所述伸縮板A(7.1)通過壓縮彈簧(7.4)連接,所述壓縮彈簧(7.4)位于所述伸縮放置板(7)內,所述壓縮彈簧(7.4)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伸縮板A(7.1)內的前端面上,所述壓縮彈簧(7.4)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伸縮板C(7.3)外的前端面上,
所述伸縮放置板(7)通過合頁(9)鉸接在所述支撐桿(6)的上端面,所述固定裝置(8)固定在另一個所述支撐桿(6)的上端部位,所述合頁(9)的一側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伸縮放置板(7)的下端面,所述合頁(9)的一側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支撐桿(6)的上端面,
所述固定裝置(8)包括U型槽體(8.1)、螺栓(8.2),所述U型槽體(8.1)為長方體形狀,所述U型槽體(8.1)的縱向截面為U形,所述U型槽體(8.1)水平放置,所述螺栓(8.2)穿過所述U型槽體(8.1)的上端面,所述伸縮放置板(7)上的所述伸縮板C(7.3)的后端面放置在所述U型槽體(8.1)內,且所述伸縮板C(7.3)通過所述螺栓(8.2)固定在所述U型槽體(8.1)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所述機架(1)內設有驅動裝置,所述機架(1)的前側端面設有工作界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所述伸縮板A(7.1)的寬度、所述伸縮板B(7.2)的寬度、所述伸縮板C(7.3)的寬度之和與兩個所述支撐桿(6)之間的距離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所述伸縮放置板(7)與所述U型槽體(8.1)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兩個所述支撐桿(6)位于同一條直線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桿(6)的長度、所述伸縮放置板(7)的長度、所述固定裝置(8)、所述合頁(9)的長度均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型材放置支架的型材扭紋機,其特征是:所述U型槽體(8.1)的槽口面向所述伸縮放置板(7)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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