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86722.2 | 申請日: | 2019-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163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1 |
| 發明(設計)人: | 周春霞;吳幼奇;何成能;袁科琛;楊鑫;陳建國;李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45/06 | 分類號: | B63B45/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張冉 |
| 地址: | 200137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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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照明 船舶機艙 智能控制 機艙 應急照明 關閉模式 開啟模式 無人機艙 船舶 啟閉 能耗 供電 智能 檢測 能源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及系統,所述智能控制方法包括:S1、檢測船舶機艙是否進入無人機艙模式,若是,則執行步驟S2,若否,則執行步驟S3;S2、控制機艙照明進入關閉模式;S3、控制機艙照明進入開啟模式;機艙照明包括主照明和應急照明,關閉模式包括關閉主照明或關閉主照明和應急照明,開啟模式包括開啟主照明或開啟主照明和應急照明。本發明的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實現船舶進入無人機艙模式時,智能的控制機艙照明的啟閉,大大節省船舶的供電能耗,避免能源浪費。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船舶智能控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船舶機艙已經高度自動化,已經實現周期性無人值班,很多船舶已經申請無人機艙符號。無人機艙時機艙無人值班,值班輪機員只需要在房間內當班,機艙內設備監控狀態通過延伸報警板送至當班人員房間。無人機艙無人值班時間大致為4~6小時,不同船級社要求略有不同,即無人機艙的船的機艙在相當一部分時間內是無人作業的,平時只有換班時需要下機艙或者維修的人員偶爾需要下機艙,以及應急情況下需要下機艙,而此時對于無人作業的機艙區域常開的主應急照明即意味著能源的浪費。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無人機艙存在用電浪費的缺陷,提供一種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及系統。
本發明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一種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方法,所述智能控制方法包括:
S1、檢測所述船舶機艙是否進入無人機艙模式,若是,則執行步驟S2,若否,則執行步驟S3;
S2、控制所述機艙照明進入關閉模式;
S3、控制所述機艙照明進入開啟模式;
所述機艙照明包括主照明和應急照明,所述關閉模式包括關閉主照明或關閉主照明和應急照明,所述開啟模式包括開啟主照明或開啟主照明和應急照明。
較佳地,步驟S2之后,所述智能控制方法還包括:
S21、檢測所述船舶機艙的報警系統是否被觸發,若是,則執行步驟S3。
較佳地,所述報警系統被觸發包括機艙監測報警觸發、機艙通用報警觸發、火警觸發和死人報警觸發中的至少一個。
較佳地,步驟S2之后,所述智能控制方法還包括:
S22、檢測所述船舶機艙是否有人員進入,若有,則執行步驟S3。
較佳地,步驟S2具體包括:
控制所述機艙照明在一預設時間后進入所述關閉模式。
一種船舶機艙照明的智能控制系統,所述智能控制系統包括檢測模塊、第一控制模塊和第二控制模塊;
所述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船舶機艙是否進入無人機艙模式,若是,則調用所述第一控制模塊,若否,則調用所述第二控制模塊;
所述第一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機艙照明進入關閉模式;
所述第二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機艙照明進入開啟模式;
所述機艙照明包括主照明和應急照明,所述關閉模式包括關閉主照明或關閉主照明和應急照明,所述開啟模式包括開啟主照明或開啟主照明和應急照明。
較佳地,所述檢測模塊還用于檢測所述船舶機艙的報警系統是否被觸發,若是,則調用所述第二控制模塊。
較佳地,所述報警系統被觸發包括機艙監測報警觸發、機艙通用報警觸發、火警觸發和死人報警觸發中的至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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