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和可再充電鋰電池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565487.0 | 申請日: | 2019-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610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0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河林;樸寭真;禹明希;林珍赫;崔玆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2 | 分類號: | H01M10/052;H01M10/0567 |
| 代理公司: | 11018 北京德琦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潘懷仁;王珍仙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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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再充電鋰電池 電解液 添加劑 非水有機溶劑 鋰鹽 | ||
1.一種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包括:
非水有機溶劑、鋰鹽和添加劑,
其中所述添加劑包括由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
[化學式1]
其中,在化學式1中,
R1至R4獨立地為氫、氰基、鹵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1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1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1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10炔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至C10環(huán)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3至C10環(huán)烯基。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中所述R1至R4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6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6烯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6炔基。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中R1至R4獨立地為被鹵素或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4烷基、被鹵素或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4烷氧基、被鹵素或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烯基,或被鹵素或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炔基。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中基于所述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的總重量,所述由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的含量為0.05wt%至3wt%。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中基于所述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的總重量,所述由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的含量為0.1wt%至2wt%。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其中所述添加劑進一步包括下述中的至少一種另外的添加劑:乙烯基碳酸亞乙酯、氟代碳酸亞乙酯、丙烯磺酸內(nèi)酯、丙烷磺酸內(nèi)酯、四氟硼酸鋰、雙(草酸)硼酸鋰、琥珀腈、二氟磷酸鋰、2-氟聯(lián)苯及其組合。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解液,其中基于所述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的總重量,所述另外的添加劑的含量為0.1wt%至10wt%。
8.一種可再充電鋰電池,其包括:
正電極;
負電極;和
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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