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501643.7 | 申請日: | 2019-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4092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何再興;趙昕玥;王博懷;李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學 |
| 主分類號: | B25J15/02 | 分類號: | B25J15/02;B25J15/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林超 |
| 地址: | 310058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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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裝置 | ||
1.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械爪手機架(4)、固定軸(7)、主握把(1)和副握把(2),機械爪手機架(4)上固定設有固定軸(7),主握把(1)和副握把(2)的中部依次轉動套裝在固定軸(7)上,主握把(1)中部的兩側部分分別作為主握把(1)的頭部和握把部,分別與主握把(1)頭部和握把部同側的副握把(2)的兩部分分別作為副握把(2)的頭部和握把部,機械爪手機架(4)在主握把(1)頭部的兩側分別設有棘爪(3)和格擋(5);
棘爪(3)鉸接安裝在機械爪手機架(4)上,主握把(1)的頭部加工為類棘輪結構,主握把(1)通過類棘輪結構與棘爪(3)嚙合形成棘輪傳動機構,副握把(2)頭部的徑向長度大于主握把(1)頭部的徑向長度,使得副握把(2)的頭部與棘爪(3)接觸時帶動棘爪(3)轉動,從而使類棘輪結構與棘爪(3)脫離嚙合;格擋(5)固定在機械爪手機架(4)上用于對主握把(1)和副握把(2)的轉動角度范圍進行限位;
主握把(1)和副握把(2)分別通過主回位彈簧(8)和副回位彈簧(9)連接到機械爪手機架(4),主握把(1)和副握把(2)分別在主回位彈簧(8)和副回位彈簧(9)的作用下繞固定軸(7)轉動回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機械爪手機架(4)上固定設有導輪(6),主回位彈簧(8)和副回位彈簧(9)的一端均固定在機械爪手機架(4)上,另一端均繞過導輪(6)后再分別與主握把(1)和副握把(2)相連,導輪(6)用于引導約束主回位彈簧(8)和副回位彈簧(9)沿自身軸線方向伸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握把(1)和副握把(2)的頭部均為扇形柱體,主握把(1)的扇形柱體沿周向均勻加工有棘齒,從而形成類棘輪結構;副握把(2)的扇形柱體的外徑大于主握把(1)類棘輪結構的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回位彈簧(8)和副回位彈簧(9)的勁度系數為0.8kN/m~1.2kN/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格擋(5)的外周包覆有橡膠薄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自鎖的握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握把(1)、副握把(2)、棘爪(3)、格擋(5)、導輪(6)和固定軸(7)均采用塑鋼制成;所述的主握把(1)與固定軸(7)、副握把(2)與固定軸(7)之間通過軸承安裝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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