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霧化器及超聲波電子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495899.1 | 申請日: | 2019-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5662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建福;鐘科軍;郭小義;黃煒;尹新強;易建華;周永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0/42 | 分類號: | A24F40/42;A24F40/44;A24F40/40;A24F40/1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盧宏;李美麗 |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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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超聲波 電子 煙霧 霧化器 | ||
1.一種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包括霧化座(1),霧化座(1)內設有導油棉(2)、霧化腔(3)和超聲波霧化片(4),超聲波霧化片(4)設于霧化腔(3)內,導油棉(2)的霧化部(201)與超聲波霧化片(4)的霧化面相接觸;霧化腔(3)開設進氣口(5)與出氣口(6);進氣口(5)與電子煙的進氣道(7)連通,出氣口(6)與電子煙的出氣道(8)連通;其特征在于,進氣口(5)側壁與超聲波霧化片(4)霧化面之間的最小距離比導油棉(2)的霧化部(201)的厚度大h。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h的取值范圍為0.5mm~30m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道(7)繞超聲波霧化片(4)的周邊設置,進氣道(7)的軸向與超聲波霧化片(4)垂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口(6)設于超聲波霧化片(4)霧化面的中心區域上方。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座(1)上設有通管(102),所述通管(102)連通外界及導油棉(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霧化座(1)內還設有彈性座(9),彈性座(9)的中心設有通孔(901),所述導油棉(2)包括設于霧化部(201)側邊的折彎邊(202),霧化部(201)穿過通孔(901)并與超聲波霧化片(4)的霧化面接觸,折彎邊(202)設于硅膠座的頂面與霧化座(1)內頂面之間,折彎邊(202)頂面與通管(102)連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座(9)頂面開設若干與折彎邊(202)相對的透氣槽(902)。
8.一種超聲波電子煙霧化器,包括供油單元(10),供油單元(10)包括油倉(13)及出油孔(140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芯(12),所述霧化芯(12)與供油單元(10)可拆卸相連;油倉(13)通過出油孔(1401)與導油棉(2)相通。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座(1)上設有通管(102),所述出油孔(1401)內設有可被通管(102)刺破的密封膜(1402);當供油單元(10)與霧化芯(12)相連時,通管(102)伸入出油孔(1401)內并刺破密封膜(1402),同時通管(102)連通油倉(13)及導油棉(2)。
10.一種超聲波電子煙,包括供電單元(1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霧化器,所述供電單元(11)與霧化器可拆卸相連。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單元(11)包括外殼(15),外殼(15)內設有啟動道(16)和用于控制電子煙工作的啟動咪頭(17),啟動咪頭(17)的感測頭設于啟動道(16)內;供電單元(11)與霧化器相連時,進氣道(7)與啟動道(16)相通。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超聲波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5)上設有插槽(1501),所述霧化座(1)上設有與所述插槽(1501)相配合的導向骨(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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