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482242.1 | 申請日: | 2019-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433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文軒;李愛東;劉永剛;郭碩;陳季輝;陳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道達海上風電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1/00 | 分類號: | E04G1/00;E04G1/18;E04G1/36 |
| 代理公司: | 南京常青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86 | 代理人: | 史慧敏 |
| 地址: | 226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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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基礎 結構 施工 旋轉 活動 工作 平臺 | ||
1.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筒體和中心立柱,所述筒體為中空圓柱狀,所述中心立柱的底部設于所述筒體的內部,所述中心立柱的頂部側壁由上至下依次設有第一轉動機構和第二轉動機構,所述第一轉動機構包括第一回轉裝置,所述第一回轉裝置的底部側壁連接第一旋臂的一端,所述第一回轉裝置的頂部連接第一鋼纜的一端,所述第一鋼纜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旋臂的頂部,所述第二轉動機構包括第二回轉裝置,所述第二回轉裝置的底部側壁連接第二旋臂的一端,所述第二回轉裝置的頂部連接第二鋼纜的一端,所述第二鋼纜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旋臂的頂部,所述第一旋臂和所述第二旋臂的數量均為四個,四個所述第一旋臂均在同一平面上,四個所述第二旋臂均在同一平面上,所述第一旋臂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旋臂的長度,所述第一旋臂和所述第二旋臂的轉角均大于120°,所述第一旋臂通過第一電動葫蘆連接第一工作吊籃,每個所述第一旋臂均連接兩個所述第一工作吊籃,所述第二旋臂通過第二電動葫蘆連接第二工作吊籃,每個所述第二旋臂均連接兩個所述第二工作吊籃,所述中心立柱的底部側壁設有基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臂的長度大于所述筒體的半徑,所述第二回轉裝置所在的高度大于所述筒體頂部的高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臂和所述第二旋臂的底部分別設有第一滑繩和第二滑繩,所述第一電動葫蘆通過第一連接機構和第二連接機構連接所述第一滑繩,所述第二電動葫蘆通過第三連接機構和第四連接機構連接所述第二滑繩,所述第一電動葫蘆和所述第二電動葫蘆的內部均設有起重電機和運行電機,所述第一電動葫蘆和所述第二電動葫蘆的底部分別設有第一掛鉤和第二掛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掛鉤連接所述第一工作吊籃,所述第二掛鉤連接所述第二工作吊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固定環和固定座,所述固定環的外側壁通過若干支桿連接所述固定座的上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筒型基礎結構施工的旋轉式活動工作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環和所述固定座的橫截面均為圓形,所述固定環設于所述中心立柱的外側壁,所述中心立柱的外徑與所述固定環的內徑相同,所述固定座的中心在豎直方向貫穿設有通孔,所述中心立柱的底部設于所述通孔中,所述中心立柱的外徑與所述通孔的內徑相同,所述固定座的下表面與所述中心立柱的下表面均在同一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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