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456422.2 | 申請日: | 2019-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680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30 |
| 發明(設計)人: | 何志鋒;劉玉坤;孫克威;孫國軍;孫偉偉;龔詠梅;陸唯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環境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英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7/00 | 分類號: | F23G7/00;F23G5/44;F23J15/02;F23J15/06;F28D7/00;C02F11/12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權航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80 | 代理人: | 張佳文 |
| 地址: | 200000 上海市靜安區江場路12***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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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泥干化機 余熱回收換熱器 焚燒爐 干化焚燒系統 城鎮污泥 換熱管 進風口 污泥 焚燒爐內腔 換熱管出口 二次污染 干化焚燒 市政污泥 污泥減量 出風口 出料口 進料口 排煙口 減量 填埋 城鎮 進口 土地 | ||
1.一種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包括污泥干化機、焚燒爐以及第一余熱回收換熱器;
所述焚燒爐進料口連接污泥干化機出料口;
所述第一余熱回收換熱器內設置第一換熱管;
所述焚燒爐的排煙口與污泥干化機的進風口以及第一余熱回收換熱器的進風口連接,所述污泥干化機出風口與第一換熱管進口連接,所述第一換熱管出口與焚燒爐內腔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
所述焚燒爐連接一次供風系統;
所述第一余熱回收換熱器內還設置第二換熱管,所述第二換熱管進口連通環境空氣,所述第二換熱管出口連接一次供風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所述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內設置第三換熱管,所述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進風口與第一余熱回收換熱器出風口連接;
所述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出風口連接煙氣處理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煙氣處理系統包括除塵器、脫酸塔以及中性洗滌塔;
所述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出風口連接除塵器進風口,所述除塵器出風口連接脫酸塔進風口,所述脫酸塔出風口連接中性洗滌塔進風口,所述中心洗滌塔出風口連接煙囪。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第三換熱管進口連通環境空氣,所述第三換熱器出風口與中性洗滌塔出風管連接后與煙囪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第二余熱回收換熱器出風口與除塵器進口之間的管道上設置有消石灰噴射裝置以及活性炭噴射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污泥干化機出料口連接出料機,所述出料機連接干污泥料倉,所述干污泥料倉連接輸送機,所述輸送機連接焚燒爐進料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污泥干化機進料口設置濕污泥料倉,所述濕污泥料倉內底部設置有破拱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城鎮污泥直接干化焚燒系統,其特征是,還包括排渣通道,所述排渣通道進口分別連接除塵器的排塵口、兩個余熱回收換熱器的排塵口以及焚燒爐的排渣口,所述排渣通道出口連接渣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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