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91940.0 | 申請日: | 2019-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2344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鄒雅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諸暨市鴻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11/02 |
| 代理公司: | 紹興市寅越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85 | 代理人: | 陳彩霞 |
| 地址: | 312000 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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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背光 自動 氣球 零售 | ||
1.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其結構包括支腳(1)、底座(2)、機體(3)、可視窗口(4)、氣球盤(5)、投幣口(6)、出口槽(7),所述底座(2)的底部四個角落分別焊接有支腳(1),所述機體(3)設在底座(2)上方并與之相連接,所述機體(3)正面上方設有可視窗口(4),所述出口槽(7)設在機體(3)正面下方,所述投幣口(6)設在機體(3)中間,所述氣球盤(5)設在可視窗口(4)內側并安裝在機體(3)內,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2)包括殼體(20)、時鐘盤(21)、轉環(22)、自鎖裝置(23)、復位裝置(24)、回轉機構(25),所述殼體(20)內部中間設有回轉機構(25),所述回轉機構(25)設在轉環(22)內,所述回轉機構(25)的圓心與轉環(22)的圓心一致,所述自鎖裝置(23)設在轉環(22)右側并與之相連接,所述時鐘盤(21)設在回轉機構(25)左側并與之相接觸,所述轉環(22)頂部與機體(3)底部相連接,所述復位裝置(24)與回轉機構(25)傳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鐘盤(21)包括時鐘(210)、連接軸(211)、支桿(212),所述時鐘(210)內部設有時針軸,所述連接軸(211)設在時鐘(210)上方并與時針軸相連接,所述連接軸(211)外側均勻分布有12根支桿(212),12根支桿(212)分別對應時鐘(210)的12個點。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機構(25)包括轉盤(250)、支撐軸(251)、支板(252)、棘輪(253)、棘爪(254),所述支撐軸(251)安裝在殼體(20)中心,所述支撐軸(251)從上往下依次設有棘輪(253)、轉盤(250)、復位裝置(24),所述棘爪(254)與棘輪(253)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所述棘爪(254)設在棘輪(253)側面并安裝在轉環(22)內側,所述轉盤(250)左側連接有支板(252),所述支板(252)的左端與支桿(212)相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裝置(24)包括齒條(240)、齒輪(241)、導桿(242)、彈簧座(243)、彈簧(244)、限位板(245),所述齒輪(241)與轉盤(250)相連接,所述齒輪(241)與設在側面的齒條(240)相嚙合,所述導桿(242)貫穿齒條(240),所述導桿(242)的兩端分別連接有限位板(245)、彈簧座(243),所述彈簧座(243)通過彈簧(244)與限位板(245)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光自動氣球零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鎖裝置(23)包括渦輪(230)、蝸桿(231),所述渦輪(230)包裹在轉環(22)外側,所述渦輪(230)與設在右側的蝸桿(231)相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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