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動提醒方法、自動提醒裝置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75314.2 | 申請日: | 2019-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251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如森;張建靜;蔡振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傳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G06F3/0488;G06Q10/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朱成之;周榮芳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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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提醒 記錄內容 自動提醒裝置 電子設備 用戶提供 預設 提醒功能 人性化 智能化 分析 終端 檢測 | ||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動提醒方法、自動提醒裝置及電子設備。所述自動提醒方法包括:檢測終端上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根據預設類型,對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獲得自動提醒時間;根據所獲得的自動提醒時間進行自動提醒。本發明中通過對記錄內容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果獲得自動提醒時間;根據預設類型的不同,獲得的自動提醒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因此實現了更加智能化的提醒功能,更加人性化,大大提高了用戶的體驗。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移動終端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自動提醒方法、自動提醒裝置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使用日志提醒的功能一般是人工和自動兩種類型。人工的手段借助親友在某一時段提醒是實現某件事務,來達成敦促自己完成該事務的目的。而自動的手段一般通過有設置鬧鐘或者是手機提醒的功能。
設置鬧鐘的手段是比較傳統的做法,但是在現在鬧鐘一般都移植到手機端,對于實體鬧鐘的操作較少,該途徑也不太常用。而用手機設置提醒的功能雖然比較方便,一般使用提醒日志去做。
一般通過人工的手段,隱私性比較差,一些特殊的情況不能適用。而鬧鐘的方式對于事務的內容不清晰,無法實現提醒事務的功能。現在有效的手段去設置日志提醒也有一些缺陷,比如在一些特殊人群不太能夠熟練的操作該流程時,該項功能就不能完成使用者的目的。而且,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不能夠智能的設置正確的提醒時間,只能按照用戶設置的時間提醒,缺乏智能性。
因此,如何提供一種更加高效、更加智能的提醒方式就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提醒方法、自動提醒裝置及電子設備,以實現更加智能化的自動提醒功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動提醒方法,包括:檢測終端上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根據預設類型,對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獲得自動提醒時間;根據所獲得的自動提醒時間進行自動提醒。
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根據預設類型,對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進行分析的步驟包括:所述預設類型包括:時間類型信息和事務類型信息;
判斷所述記錄內容中是否包含與所述預設類型相匹配的信息;
當記錄內容中包含時間類型信息時,獲取所述記錄內容中的記錄時間;
當記錄內容中包含事務類型信息時,獲取所述記錄內容中的記錄事務。
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根據分析結果,獲得自動提醒時間的步驟包括:
根據獲取到的記錄事務,獲得完成所述記錄事務所需的時間;
根據所述記錄時間與完成所述記錄事務所需的時間獲得自動提醒時間。
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根據獲取到的記錄事務,獲得完成所述記錄事務所需的時間的步驟包括:獲取與所述記錄事務的類型相同的歷史記錄;根據獲取到的歷史記錄,獲取完成所述記錄事務所需的時間。
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事務類型信息包括:地點信息;所述根據預設類型,對用戶提供的記錄內容進行分析的步驟包括:
判斷所述記錄內容中是否包含與所述預設類型相匹配的信息;
當記錄內容中包含地點信息時,獲取所述記錄內容中的記錄地點。
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根據分析結果,獲得自動提醒時間的步驟包括:
根據獲取到的記錄地點,獲得到達所述記錄地點所需的時間;
根據所述記錄時間與所述到達所述記錄地點所需的時間獲得自動提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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