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在審
申請?zhí)枺?/td> | 201910362142.5 | 申請日: | 2019-04-30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640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0 |
發(fā)明(設計)人: | 蔡文豪;劉飛強;李健;黃玲;高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中心區(qū)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總站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 |
代理公司: | 廣州知友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4 | 代理人: | 李海波 |
地址: | 51050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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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評估 技術應用 評估指標 綜合指標 內容相關 評估結果 可比性 標準化 制定 |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建立項目;(2)確定該項目的規(guī)模和特點,以及新技術的特點;(3)確定后評估目的及其依據(jù);(4)制定需要進行后評估的具體內容,并收集整理與所述具體內容相關的文件和數(shù)據(jù);(5)設置后評估指標,所述的后評估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和綜合指標;(6)總結所述新技術的優(yōu)勢與不足,并根據(jù)所述的優(yōu)勢與不足確定所述新技術的適用范圍,得出后評估的結論。該方法為新技術的評估提供了一種標準化的評估方法,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形式各異的后評估方法造成的評估結果不客觀、無可比性的問題。本發(fā)明還公開了一種適用于所述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的評估框架。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工程評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
背景技術
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行業(yè)領域,新技術的應用將會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建設部于1994年提出全國建筑業(yè)推廣應用十項新技術,其后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來“四新技術”,包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積極推廣“四新技術”能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新技術的應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同時也存在部分問題。有一部分新技術因為存在使用成本偏高,或是相對不成熟等問題,令施工企業(yè)存在一定的風險顧慮;此外,新技術種類繁多,相互間各有優(yōu)劣,使用者難以在眾多的新技術當中做出選擇。
為了檢驗新技術是否合理及新技術應用是否成功,并確定該新技術的適用范圍,需要在新技術應用于指定項目或工程后進行相關評估工作,簡稱后評估,通過后評估可系統(tǒng)地、客觀地分析和檢查該項新技術的應用所產生的效益、作用和影響,總結新技術在各個方面相對于原有技術的優(yōu)勢或不足,以確定是否達到既定的目標。
然而由于各種項目的繁復性以及不同的新技術自身不同的特點,現(xiàn)今在新技術應用后的評估并沒有固定的流程和框架,導致各類后評估報告形式各異,甚至很多的后評估過程以及后評估報告不能客觀、公正、科學的實現(xiàn)評估目的,使其現(xiàn)實性、全面性、反饋性、探索性、公正性、權威性和前瞻性等大打折扣。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第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該方法為新技術的評估提供了一種標準化的評估方法,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形式各異的后評估方法造成的評估結果不客觀、無可比性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第二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所述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的評估框架。
本發(fā)明的第三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用所述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框架的評估方法。
本發(fā)明的第一個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新技術應用的后評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建立后評估的項目;
(2)確定該項目的規(guī)模和特點,以及該項目中所應用的新技術的特點;
(3)確定該項目的后評估目的及其依據(jù);
(4)根據(jù)步驟(2)、(3)所確定的內容,制定需要進行后評估的具體內容,并收集整理與所述具體內容相關的文件和數(shù)據(jù),作為后評估的支撐材料;
(5)設置后評估指標,所述的后評估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和綜合指標;
所述的基本指標為反映所述新技術是否能滿足該項目最基本或最普通需求的指標,所述的基本指標按照相關標準文件或規(guī)范文件設置合格值,根據(jù)步驟(4)所述的數(shù)據(jù)和文件得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估結果;
所述的綜合指標為反映所述新技術綜合效益的指標,根據(jù)步驟(4)所述的數(shù)據(jù)和文件對所述的綜合指標進行分析后得出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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