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核電站一回路水壓試驗超壓保護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61163.5 | 申請日: | 2019-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368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7 |
| 發明(設計)人: | 言許粱;程鋼;潘洪巖;李猛;楊興;王國棟;付悅;冉威;葉金梁;王昊;劉志偉;鄭元鋒;葛飛;穆寧波;陳勇金;趙侖;馮金寶;劉俊宏;劉伯歡;陸自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廣核核電運營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C17/00 | 分類號: | G21C17/00;G21D3/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馮小梅;郭方偉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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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核電站 回路 水壓試驗 保護 系統 | ||
1.一種核電站一回路水壓試驗超壓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一回路最高點的穩壓器、壓力采集單元、控制單元、邏輯判斷單元以及超壓保護單元;
所述壓力采集單元與所述穩壓器連接、檢測一回路最高點的壓力值并輸出一回路的水壓信息;所述壓力采集單元包括與所述穩壓器連接、檢測一回路最高點的試驗壓力值并輸出第一水壓信息的第一壓力變送器;所述壓力采集單元還包括: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均與所述穩壓器連接,且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第四壓力變送器與所述第一壓力變送器為并聯結構;
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壓力采集單元連接、接收并檢測所述水壓信息,并在所述水壓信息達到預設條件時輸出觸發信號;所述控制單元包括:第一壓力檢測模塊、第二壓力檢測模塊、第三壓力檢測模塊、第四壓力檢測模塊和第五壓力檢測模塊;
所述第一壓力檢測模塊分別與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連接,檢測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并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超壓時觸發第一超壓生效;
所述第二壓力檢測模塊分別與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連接,檢測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并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超壓時觸發第二超壓生效;
所述第三壓力檢測模塊分別與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連接,檢測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并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超壓時觸發第三超壓生效;
所述第四壓力檢測模塊分別與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連接,檢測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并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超壓時觸發第四超壓生效;
所述第五壓力檢測模塊分別與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連接,檢測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并在所述第二壓力變送器、第三壓力變送器和第四壓力變送器的水壓信息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超壓時觸發第五超壓生效;
所述邏輯判斷單元與所述壓力采集單元和所述控制單元連接、接收所述觸發信號,根據所述觸發信號啟動并根據所述水壓信息判斷一回路是否超壓,并在一回路超壓時輸出超壓保護信號至所述超壓保護單元;所述邏輯判斷單元包括:與所述第一壓力檢測模塊、第二壓力檢測模塊、第三壓力檢測模塊、第四壓力檢測模塊和第五壓力檢測模塊對應設置的第一選擇單元、第二選擇單元、第三選擇單元、第四選擇單元和第五選擇單元;
所述第一選擇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壓力檢測模塊觸發至少兩個第一超壓生效時,輸出第一超壓保護信號;
所述第二選擇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二壓力檢測模塊觸發至少兩個第二超壓生效時,輸出第二超壓保護信號;
所述第三選擇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三壓力檢測模塊觸發至少兩個第三超壓生效時,輸出第三超壓保護信號;
所述第四選擇單元用于在所述第四壓力檢測模塊觸發至少兩個第四超壓生效時,輸出第四超壓保護信號;
所述第五選擇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五壓力檢測模塊觸發至少兩個第五超壓生效時,輸出第五超壓保護信號;
所述超壓保護單元與所述邏輯判斷單元連接、接收所述超壓保護信號,并根據所述超壓保護信號執行超壓保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核電站一回路水壓試驗超壓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邏輯判斷單元還包括:與所述第一選擇單元、第二選擇單元、第三選擇單元、第四選擇單元和第五選擇單元對應設置的第一邏輯電路、第二邏輯電路、第三邏輯電路、第四邏輯電路和第五邏輯電路,以分別輸出所述第一超壓保護信號、第二超壓保護信號、第三超壓保護信號、第四超壓保護信號和第五超壓保護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核電站一回路水壓試驗超壓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邏輯電路、第二邏輯電路、第三邏輯電路、第四邏輯電路和第五邏輯電路均為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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