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可穿戴設備及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60059.4 | 申請日: | 2019-04-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99174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3 |
| 發明(設計)人: | 馬柏杰;祁慶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努比亞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4 | 分類號: | H04M1/724;H02J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協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58 | 代理人: | 章小燕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北環大道9018***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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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指示燈 控制 方法 穿戴 設備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設有光學心率傳感器的可穿戴設備,所述光學心率傳感器的光發射器具有第一指示燈以及第二指示燈,所述可穿戴設備的電源管理集成電路PMIC的指示燈控制管腳與所述第一指示燈電連接,在所述可穿戴設備接通充電電源時,所述第一指示燈電常亮,所述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檢測到所述可穿戴設備充電時,基于所述可穿戴設備的電源管理集成電路PMIC獲取所述可穿戴設備的電量百分比;
基于所述電量百分比以及預設規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充電狀態;
基于所述充電狀態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以及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其中,所述顯示狀態包括常亮、常滅和閃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狀態包括低電提醒、持續充電和充電結束,所述基于所述電量百分比以及預設規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充電狀態的步驟包括:
在所述電量百分比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電量時,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充電狀態為低電提醒;
在所述電量百分比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電量、且小于或等于第二預設電量時,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充電狀態為持續充電;
在所述電量百分比大于所述第二預設電量時,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充電狀態為充電結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充電狀態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以及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的步驟包括:
在所述充電狀態為低電提醒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閃爍,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
在所述充電狀態為充電結束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滅,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亮。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充電狀態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以及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的步驟還包括:
在所述充電狀態為持續充電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亮,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充電狀態為持續充電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亮,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的步驟包括:
在所述電量百分比小于或等于第三預設電量時,確定所述第一指示燈電對應的亮度為第一亮度等級;
基于所述第一亮度等級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亮,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充電狀態為持續充電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亮以及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的步驟還包括:
在所述電量百分比大于第三預設電量時,確定所述第一指示燈電對應的亮度為第二亮度等級;
基于所述第二亮度等級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亮,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檢測到所述可穿戴設備所接入的充電設備對應的電信號時,根據所述電信號的大小或狀態確定是否存在充電故障;
在存在充電故障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閃爍,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閃爍,并在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屏幕上顯示充電故障提示信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指示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存在充電故障時,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閃爍,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閃爍,并在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屏幕上顯示充電故障提示信息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在檢測到基于所述充電故障提示信息觸發的操作指令時,停止在所述屏幕上顯示充電故障提示信息,并調節所述第一指示燈電的顯示狀態為常滅,以及調節所述第二指示燈的顯示狀態為常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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