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鼻煙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51326.1 | 申請日: | 2019-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387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6 |
| 發明(設計)人: | 鄭龍玉;王予涵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第一生物化學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B9/00 | 分類號: | A24B9/00;A24B15/18;A61K36/889;A61P11/00;A61P25/34;A61K31/04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1401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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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鼻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鼻煙在制備用于抗霧霾產品中的用途,所述鼻煙的原料由以重量份計的以下組份組成:
茶葉粉:100-500份;
薄荷粉:100-300份;
公丁香提取物:0.5-15份,或者,丁香粉:5-150份;
金銀花粉:5-15份;
菊花粉:10-300份;
檳榔提取物:0.05-15份,或者,檳榔粉0.5-150份;
白芷粉:5-35份;
甘草粉:5-25份;
酒:0-150份;
冰片粉:0-50份;
所述鼻煙中,以所述鼻煙的總質量計,茶堿的含量為0.1~1%;
所述鼻煙與鼻粘膜接觸,能夠發生化學反應,所述茶葉粉為經發酵工藝處理得到的茶葉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鼻煙的原料由以重量份計的以下組份組成:
茶葉粉:200-400份;
薄荷粉:150-250份;
公丁香提取物:1-12份,或者,丁香粉:10-120份;
金銀花粉:7-12份;
菊花粉:20-150份;
檳榔提取物:0.5-12份,或者,檳榔粉5-120份;
白芷粉:8-20份;
甘草粉:8-20份;
酒:0-130份;
冰片粉:0-30份;
所述鼻煙中,以所述鼻煙的總質量計,茶堿的含量為0.2-0.9%。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茶葉包括紅茶葉、烏龍茶葉和普洱茶葉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酒包括白酒和/或紅酒。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鼻煙的原料中不含有人工香精、人工色素、煙草和/或防腐劑。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檳榔提取物的制備方法包括利用酒精進行浸泡提取的步驟;所述公丁香提取物的制備方法包括利用酒精進行浸泡提取的步驟。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鼻煙中不含有尼古丁。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鼻煙的制備方法包括將所述鼻煙的各組分混合的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后,所述方法還包括發酵和/或陳化的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的時間為7-28天。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的時間為8-20天。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陳化的時間為6個月-4年。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陳化的時間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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