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數據的主動保全方法、裝置及服務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49855.8 | 申請日: | 2019-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102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26 |
| 發明(設計)人: | 梅臻;張霖;胡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法大大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64 | 分類號: | G06F21/64;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蔡鵬娟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梅***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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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數據 主動 保全 方法 裝置 服務器 | ||
本發明提供了電子數據的主動保全方法、裝置及服務器,該方法包括:獲取預設數據范圍內客戶端與后端服務器之間的交互數據;對所述交互數據進行證據固化;從證據固化后的數據中篩選出符合鑒別要求的數據;生成附加在篩選出的數據上的防竄密碼;將附有防竄密碼的所述數據填入預設模板中生成取證報告文書,并將所述取證報告文書發送至公證處或鑒定中心;獲取所述公證處或所述鑒定中心對所述取證報告文書認證后生成的認證文書并保存;其中,所述認證文書中的數據信息具有證據證明。本發明解決事后電子存證無法清晰有效反映線上業務的真實情況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據保全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數據的主動保全方法、裝置及服務器。
背景技術
隨著線上業務的不斷普及的深入,通過互聯網平臺開展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的企業幾個人的主流方式?;ヂ摼W技術的不斷發展升級,如何通過互聯網實現有效取證成為司法及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然而,電子數據的易失、易刪除、易篡改、易變造等屬性天然與司法要求的證據屬性所沖突,事后的存證的電子數據在真實性、完整性、關聯性、合法性等方面都難以符合司法采信的要求,致使電子證據無法作為司法機關直接可采信的證據類型,只能作為輔證材料,此類情況在多個判決、裁決案例中均有涉及。
現階段的云儲存(第三方儲存)、電子存證技術(hash固化)、區塊鏈、公證處存證、司法鑒定中心存證等技術,均是業務流程后段的存證技術,只能證明文件生成后,在存證系統里未經篡改,無法對文件生成前的操作和生成當時的業務流程作真實性驗證,即通過事后電子存證無法清晰有效反映線上業務的真實情況。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數據的主動保全方法、裝置及服務器,以解決事后電子存證無法清晰有效反映線上業務的真實情況的問題。
本發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子數據的主動保全方法,包括:
獲取預設數據范圍內客戶端與后端服務器之間的交互數據;
對所述交互數據進行證據固化;
從證據固化后的數據中篩選出符合鑒別要求的數據;
生成附加在篩選出的數據上的防竄密碼;
將附有防竄密碼的所述數據填入預設模板中生成取證報告文書,并將所述取證報告文書發送至鑒定中心;
獲取所述鑒定中心對所述取證報告文書認證后生成的認證文書并保存;其中,所述認證文書中的數據信息具有證據證明。
在一個實施示例中,所述獲取預設數據范圍內客戶端與后端服務器之間的交互數據,包括:
接收業務流程中每一業務流程節點內后端服務器與客戶端之間的通訊數據;其中,所述業務流程包括若干業務流程節點;
解析所述通訊數據,得到證據信息;
根據所述證據信息將所述通訊數據按照預設的證據歸檔指令進行分類歸檔。
在一個實施示例中,所述從證據固化后的數據中篩選出符合鑒別要求的數據,包括:
從證據固化后的數據中篩選出所述每一業務流程節點中預設數據點的數據;
對篩選后的數據進行保存并同步至預設的保全認證機構。
在一個實施示例中,所述通訊數據包括:通信發生時間、網絡行為參數、業務電子文件和頁面模板信息。
在一個實施示例中,所述解析所述通訊數據,得到證據信息,包括:
解析所述通訊數據中的head參數,得到證據信息;所述證據信息包括用戶ID和證據類型。
在一個實施示例中,所述將附有防竄密碼的所述數據填入預設模板中生成取證報告文書,并將所述取證報告文書發送至鑒定中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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