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46542.7 | 申請日: | 2019-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643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0 |
| 發明(設計)人: | 楊東偉;陳紹真;王棟;玄佳興;李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國網雄安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0 | 分類號: | G06Q40/00;G06F21/64;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10003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票 發票審核 區塊 發票信息 唯一標識 記錄 電子商務領域 服務器獲取 發票處理 設備發送 重復 預設 寫入 發送 查詢 審核 申請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發票審核系統中,所述發票審核系統包括:發票審核設備、發票處理服務器和區塊鏈;所述區塊鏈中存儲有已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所述方法由所述發票處理服務器執行;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待報銷發票的第一發票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發票信息中包括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唯一標識;
根據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唯一標識在所述區塊鏈中查詢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
若所述區塊鏈中未記載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則確定所述待報銷發票未報銷;
標記所述待報銷發票為未報銷并發送至所述發票審核設備,以使所述發票審核設備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審核和報銷;
接收所述發票審核設備發送的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并將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寫入到所述區塊鏈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標記所述待報銷發票為未報銷并發送至所述發票審核設備之前,還包括:
獲取所述待報銷發票的第二發票信息;其中,所述第二發票信息為所述發票審核設備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審核時所需的信息;
將所述第二發票信息寫入所述區塊鏈的多個節點中,并獲取第一區塊鏈地址;其中,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指向第二發票信息在所述區塊鏈中存儲的位置;
將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添加到所述待報銷發票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票審核系統中還包括發票驗證平臺;在所述獲取所述待報銷發票的第二發票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待報銷發票的第三發票信息;其中,所述第三發票信息用于驗證所述待報銷發票是否為真實發票;
將所述第三發票信息發送至所述發票驗證平臺;以使所述發票驗證平臺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驗證;
接收所述發票驗證平臺發送的發票驗證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添加到所述待報銷發票中;包括:
將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轉換成二維碼標識;
將所述二維碼標識添加到所述待報銷發票中。
5.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發票審核系統中,所述發票審核系統包括:發票審核設備、發票處理服務器和區塊鏈;所述區塊鏈中存儲有已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所述方法由所述發票審核設備執行;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添加了第一區塊鏈地址的待報銷發票;其中,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指向第二發票信息在所述區塊鏈中存儲的位置;所述第二發票信息為所述發票審核設備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審核時所需的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區塊鏈地址從所述區塊鏈中查詢所述待報銷發票的第二發票信息;
若所述第二發票信息符合報銷規定,則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報銷;并將所述報銷記錄發送至發票處理平臺。
6.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發票審核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發票審核系統中,所述發票審核系統包括:發票審核設備、發票處理服務器和區塊鏈;所述區塊鏈中存儲有已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所述裝置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獲取待報銷發票的第一發票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發票信息中包括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唯一標識;
處理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唯一標識在所述區塊鏈中查詢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若所述區塊鏈中未記載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則確定所述待報銷發票未報銷;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標記所述待報銷發票為未報銷并發送至所述發票審核設備,以使所述發票審核設備對所述待報銷發票進行審核和報銷;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接收所述發票審核設備發送的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將所述待報銷發票的報銷記錄寫入到所述區塊鏈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國網雄安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國網雄安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346542.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