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及其刮水器及刮水臂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344556.5 | 申請日: | 2019-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564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立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世汽車部件(長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S1/34 | 分類號: | B60S1/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磊;王麗輝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長沙市***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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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及其 刮水器 刮水臂 | ||
1.刮水臂(1),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頭部(10),其包括甲樞接部(102)及用于固定到驅動軸(160)的固定部(104);
臂部(12),其包括乙樞接部(122)、用于安裝刮水片(18)的安裝部(124)、頂面(126)及底面(128),所述底面(128)為工作時朝向被刮拭面的側面,所述頂面(126)與所述底面(128)相對,所述甲樞接部(102)樞接所述乙樞接部(122),所述臂部(12)呈縱長形,在所述頂面(126)設置沿橫向貫通的頂凹部(127),所述頂凹部(127)位于所述乙樞接部(122)與所述安裝部(124)之間,所述頂凹部(127)的有效深度不小于5毫米部分的有效寬度不小于7厘米;及
彈性件(14),其被配置為彈性預變形地連接于所述頭部(10)與所述臂部(12)之間,從而使所述臂部(12)受到朝向其底面(128)方向的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刮水臂(1),其中,所述驅動軸(160)能繞第一軸線(Y)樞轉,所述臂部(12)相對于所述頭部(10)能繞第二軸線(X)樞轉,所述第二軸線(X)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線(Y)。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刮水臂(1),其中,所述頂凹部(127)的有效深度不小于5毫米的部位到所述第二軸線(X)的最近距離不小于8厘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刮水臂(1),其中,所述頂凹部(127)通過注塑成型工藝一體成型于所述臂部(12)上,所述臂部(12)的所述底面(128)設置沿縱向延伸的凹腔,所述凹腔中設置加強筋,所述加強筋至少延伸在所述頂凹部(127)的下面。
5.刮水器(100),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驅動器(16)、刮水片(18)及根據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刮水臂(1),所述驅動器(16)包括工作時輸出繞第一軸線(Y)旋轉的運動的驅動軸(160),所述刮水臂(1)的所述固定部(104)固定于所述驅動軸(160),所述刮水片(18)安裝于所述安裝部(12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刮水器(100),其中,在所述底面(128)設置沿橫向貫通的底凹部(129),所述底凹部(129)的有效深度不小于4毫米部分的有效寬度不小于6厘米。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刮水器(100),其中,所述刮水片(18)包括位于所述刮水片(18)的縱長方向的一端的端蓋(180),所述端蓋(180)位于所述底凹部(129)處。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刮水器(100),其中,所述頂凹部(127)的最深位置與所述底凹部(129)的最深位置在所述臂部(12)的縱長方向上錯開,所述頂凹部(127)的最深位置比所述底凹部(129)的最深位置更靠近所述安裝部(124)。
9.車輛,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擋風玻璃(2)、突部件(3)及根據權利要求5到8中任一項所述的刮水器(100),所述的刮水器(100)的所述刮水片(18)接觸所述擋風玻璃(2)的被刮拭面,所述突部件(3)突出在所述被刮拭面且與所述被刮拭面之間具有間隔空間,所述刮水臂(1)被配置為至少部分工作時間經過所述間隔空間,在經過所述間隔空間時所述突部件(3)位于所述頂凹部(127)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臂部(12)還設置擋止部(123),當將臂部(12)抬起而向靠近突部件(3)的方向運動時,在臂部(12)碰到突部件(3)之前擋止部(123)被頭部(10)阻擋;所述驅動軸(160)位于所述間隔空間中,所述突部件(3)包括攝像頭、擾流板、護罩、燈或噴頭中的一個或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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