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41119.8 | 申請日: | 201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047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明(設計)人: | 孫紹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華碧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32 | 分類號: | C02F3/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洪敏 |
| 地址: | 5114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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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苦草 景觀湖 耐寒 水生植物 底泥 水生植物系統 污染源 種植 景觀湖水體 水環境污染 凈化能力 水體治理 污染治理 有機物質 自我修復 水體 湖水 分解 釋放 扎根 生長 治理 | ||
1.一種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包括種植在景觀湖中的水生植物,所述水生植物至少種植兩種不同的品種,所述水生植物至少包括矮生耐寒苦草、刺苦草中的其中一種,所述矮生耐寒苦草與刺苦草的種植總面積不低于湖水面積的7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沿景觀湖的豎直方向劃分為淺水區以及深水區,所述淺水區的水深深度為1-1.5m(含1.5m),所述深水區的水深深度為1.5m-3m(不含1.5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沿景觀湖湖面的水平方向由沿岸向湖中心呈環帶狀依次劃分為沿岸群落(1)、淺水區群落一(2)、淺水區群落二(3)、深水區群落一(4)以及深水區群落二(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沿岸群落(1)、淺水區群落一(2)、淺水區群落二(3)、深水區群落一(4)以及深水區群落二(5)的面積比為:0.7-1:2-2.5:2-2.5:2-2.5:1-2。
5.根據權利要求3-4任一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沿岸群落(1)種植浮葉植物,所述淺水區群落一(2)以及淺水區群落二(3)均種植沉水植物以及挺水植物,所述深水區群落一(4)以及深水區群落二(5)均種植沉水植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浮葉植物包括王蓮、睡蓮、芡實、萍蓬草、荇菜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沉水植物包括矮生耐寒苦草、大茨藻、輪伊藻、刺苦草、馬來眼子菜、篦齒眼子菜以及穗花狐尾藻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挺水植物包括再力花、水生美人蕉、梭魚草、水芋、蘆葦以及紙莎草中的一種或多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淺水區群落一(2)以及淺水區群落二(3)中的沉水植物與挺水植物的種植位置在豎直方向上不重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淺水區群落一(2)以及淺水區群落二(3)中至少種有矮生耐寒苦草,所述矮生耐寒苦草的種植面積均不小于淺水區群落一(2)以及淺水區群落二(3)的面積的50%。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深水區群落一(4)以及深水區群落二(5)中至少種有刺苦草,所述刺苦草種植面積均不小于深水區群落一(4)以及深水區群落二(5)的面積的50%。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景觀湖水生植物系統,其特征是:所述浮葉植物的種植密度為4-7株/m2,所述矮生耐寒苦草的種植密度為160-200株/m2,所述大茨藻、輪伊藻以及穗花狐尾藻的種植密度為40-50株/m2,所述刺苦草、馬來眼子菜以及篦齒眼子菜的種植密度為90-100株/m2,所述挺水植物的種植密度為15-25株/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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