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出風機構及空氣處理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40629.3 | 申請日: | 201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307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梁玉林;鄒云輝;黃志輝;余明養;程春雨;王千千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06 | 分類號: | F24F1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泰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62 | 代理人: | 韓來兵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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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出風板 空氣處理設備 出風機構 出風口 上端面 轉動連接 出風 風道 直板 環繞 傾斜設置 送風死角 外側傾斜 轉動調整 弧形板 可控性 送風量 上端 豎直 壓風 轉動 裝配 生產 | ||
1.一種出風機構,應用于空氣處理設備,所述空氣處理設備設有豎直的風道(3),所述風道(3)的第一上端面傾斜設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機構包括環繞所述第一上端面較高的一側且與所述空氣處理設備轉動連接的第一出風板(1)和與環繞所述第一上端面其他部分且與所述空氣處理設備連接的第二出風板(2);
所述第一出風板(1)包括與所述空氣處理設備轉動連接的直板和與所述直板連接的弧形板,所述第二出風板(2)在遠離所述第一上端面的方向上向所述風道(3)外側傾斜,所述第一出風板(1)與所述第二出風板(2)間形成出風口且所述第一出風板(1)能夠通過轉動調整出風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面由直邊和弧形邊圍繞形成,所述直邊與所述上端面的傾斜方向垂直且設于所述上端面的最高處,所述弧形邊沿遠離所述直邊的方向高度逐漸變低;
所述直板通過與所述直邊平行的轉動軸(7)與所述空氣處理設備轉動連接,所述第二出風板(2)與所述弧形邊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板與豎直方向的夾角(α)范圍為10°-70°。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面相對水平面的傾斜角度(β)范圍為20°-50°。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面的最高處與最低處的高度差(a)的范圍為50-150m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板的自由端在水平面內的投影落于第一范圍內,所述第一范圍從所述第一上端面最低點內側5mm處至所述上端面最低點外側10mm處。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板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二出風板的自由端的高度差(c)的范圍為35-120mm。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面最高點與所述第一上端面的最低點的水平距離(d)的范圍為100-200mm。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與所述第一上端面最低點共豎直平面的第二出風板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一上端面的最低點間的水平距離(e)的范圍為0-50mm。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與所述第一上端面最低點共豎直平面的第二出風板的自由端與所述第一上端面的最低點間的豎直距離(f)的范圍為0-100mm。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3)的導流部高度(g)為0-150mm。
12.根據權利要求2至11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出風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處理設備的第二上端面(5)傾斜設置,所述第一上端面設于所述第二上端面(5)的高度較低的一側內;
所述第二出風板(2)環繞所述第二上端面(5)的邊沿設置,所述第二上端面(5)內于所述第一出風板(1)的遠離所述風道(3)的一面與所述第二出風板(2)間設有裝飾件(4);
所述第一出風板(1)的兩端分別設有朝向所述裝飾件(4)的裝飾耳,所述裝飾耳與所述第一出風板(1)間設有圓倒角。
13.一種空氣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12任一項所述的出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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