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336069.4 | 申請日: | 2019-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782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李岸然;于修林;李福東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華電力有限責(zé)任公司;神華國華(北京)電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10 | 分類號: | C02F9/10;C02F10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虎;李健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熟化池 微砂 處理裝置 流體連通 沉淀池 鹽礦 井水 混凝池 多效蒸發(fā)器 出水水質(zhì) 進水口 能耗 | ||
1.一種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包括:
混凝池(110);
微砂池(120),所述微砂池(120)位于所述混凝池(110)的下游,所述微砂池(120)與所述混凝池(110)流體連通;
熟化池(130),所述熟化池(130)位于所述微砂池(120)的下游,所述熟化池(130)與所述微砂池(120)流體連通;
沉淀池(140),所述沉淀池(140)位于所述熟化池(130)的下游,所述沉淀池(140)與所述熟化池(130)流體連通;和
多效蒸發(fā)器(30),所述多效蒸發(fā)器(30)的進水口與所述沉淀池(140)流體連通。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整流罩(121),所述整流罩(121)設(shè)在所述微砂池(120)內(nèi)。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第一攪拌器(610)、第二攪拌器(620)和第三攪拌器(630),所述第一攪拌器(610)設(shè)在所述混凝池(110)內(nèi),所述第二攪拌器(620)設(shè)在所述微砂池(120)內(nèi),所述第二攪拌器(620)位于所述整流罩(121)內(nèi),所述第三攪拌器(630)設(shè)在所述熟化池(130)內(nèi)。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第一管路(510),所述第一管路(510)的第一端與所述混凝池(110)的底部連通,所述第一管路(510)的第二端伸入到所述整流罩(121)內(nèi)。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140)的底部設(shè)有污泥漿出口,所述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進一步包括:
用于刮除污泥漿的刮泥機(142),所述刮泥機(142)設(shè)在所述沉淀池(140)內(nèi);
旋流器(210);
第二管路(520),所述第二管路(520)的第一端與所述沉淀池(140)的污泥漿出口連通,所述第二管路(520)的第二端與所述旋流器(210)的污泥漿進口連通;
第三管路(530),所述第三管路(530)的第一端與所述旋流器(210)的微砂出口連通,所述第三管路(530)的第二端伸入到所述整流罩(121)內(nèi);和
脫水機(220),所述脫水機(220)的污泥漿進口與所述旋流器(210)的污泥漿出口連通,
優(yōu)選地,所述沉淀池(140)的底部設(shè)有污泥收集槽,所述沉淀池(140)的污泥漿出口設(shè)在所述污泥收集槽上。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斜板格柵(141),所述斜板格柵(141)設(shè)在所述沉淀池(140)內(nèi)。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清水池(150),所述清水池(150)位于所述沉淀池(140)的下游,所述清水池(150)與所述沉淀池(140)流體連通。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凝汽器(410),所述凝汽器(410)的蒸汽進口與所述多效蒸發(fā)器(30)的蒸汽出口連通;和
第四管路(540),所述第四管路(540)的第一端與所述清水池(150)的出水口連通,所述第四管路(540)的第二端與所述多效蒸發(fā)器(30)的進水口連通,其中所述第四管路(540)的一部分位于所述凝汽器(410)內(nèi)。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抽氣器(420),所述抽氣器(420)的進氣口與所述凝汽器(410)的不凝結(jié)氣體出口連通,所述抽氣器(420)的進水口與所述多效蒸發(fā)器(30)的淡水出口和所述凝汽器(410)的淡水出口中的至少一者連通。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鹽礦井水處理裝置(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閃蒸罐(430),所述閃蒸罐(430)的蒸汽出口與所述多效蒸發(fā)器(30)的蒸汽進口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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