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和使用以及車輛部件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327089.5 | 申請日: | 2019-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962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8 |
| 發明(設計)人: | 勞倫斯·迪弗朗卡泰爾;哈桑·布得哈尼;熱雷米·勒比漢;尼古拉·科伊菲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吉亞內飾工業公司;汽車性能材料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3/16 | 分類號: | C08L23/16;C08L23/12;C08L23/08;C08L51/06;C08L1/02;C08L9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德海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2 | 代理人: | 王再芊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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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使用 以及 車輛 部件 | ||
1.用于制備車輛零部件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在加熱腔中,在缺氧氛圍中并且在存在水蒸氣的情況下,在130℃至320℃的溫度下對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熱處理2分鐘至24小時,其中將水蒸氣連續地引入所述加熱腔中,并且從所述加熱腔連續地提取由水蒸氣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組成的氣相,其中所述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具有0.1mm與10mm之間的平均長度,并且:提取自植物的種子或果實;提取自植物的莖;提取自植物葉子;或提取自農業廢料的莖;
(ii)將經過熱處理的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與處于熔融狀態并且熔點小于或等于230℃的至少一種熱塑性聚合物混合,從而得到復合材料;
(iv')將所述復合材料注射到模具中,從而得到所述車輛零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在步驟(i)之前的制備木質纖維素天然纖維的步驟,該步驟包括以下子步驟:
α)將莖浸水,然后
β)對腐爛的莖進行纖維分離,然后篩分以將所述木質纖維素天然纖維與殘留物分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具有:
40μm與200μm之間的平均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在180℃至300℃的溫度下進行2分鐘至8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中的壓力為1巴至50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在100℃與150℃之間的溫度下將水蒸氣連續地引入所述加熱腔中;
從所述加熱腔連續地提取所述氣相,使得所述加熱腔中的壓力為1巴至50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其中進行步驟(i)的氛圍具有小于18%的氧氣體積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熱塑性聚合物選自:
聚烯烴;
苯乙烯聚合物;
可生物降解的和/或生物基成分的聚合物;
聚酰胺;以及
熱塑性彈性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中形成的混合物包括:
(a)以重量計40%至80%的熱塑性聚合物;
(b)以重量計0至20%的、在2.16kg的負荷下在230℃下熔融指數為500克/10分鐘至2000克/10分鐘的聚合物;
(c)以重量計0至20%的沖擊改性劑;
(d)以重量計0.5%至10%的增容劑;以及
(e)以重量計10%至60%的在步驟(i)中得到的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
10.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或可通過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得到的車輛零部件。
11.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的使用,所述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具有0.1mm與10mm之間的平均長度,并且:提取自植物的種子或果實;提取自植物的莖;提取自植物葉子;或提取自農業廢料的莖,所述天然木質纖維素纖維是在加熱腔通過在缺氧氛圍中在存在水蒸氣的情況下在130℃至320℃的溫度下熱處理2分鐘至24小時得到的,其中將水蒸氣連續地引入所述加熱腔中,并且從所述加熱腔連續地提取由水蒸氣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組成的氣相,用以
對包括木質纖維素天然纖維和至少一種熱塑性聚合物的復合材料:
減少氣味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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