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26678.1 | 申請日: | 2019-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244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馬溢澤;莫浩杰;李靖;郭宇;馬相宇;張安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民航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4C39/02 | 分類號: | B64C39/02;G08G1/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蓄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44 | 代理人: | 姚金良 |
| 地址: | 300300***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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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應用于 高速公路 監管 檢測 固定 無人機 | ||
1.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包括無人機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主體上設置有飛控系統(1)與交通信息采集系統(2),所述飛控系統(1)包括電源模塊(3),控制模塊(4)、定位模塊(5)、空速計(6),所述電源模塊(3)與控制模塊(4)電性連接,所述定位模塊(5)、空速計(6)的輸出端與控制模塊(4)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交通信息采集系統(2)包括圖像采集模塊(7)、圖像傳輸模塊(8)、數傳電臺模塊(9),所述圖像采集模塊(7)與圖像傳輸模塊(8)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4)與圖像傳輸模塊(8)、數傳電臺模塊(9)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控系統(1)中的控制模塊(4)為Pixhawk飛控,用于控制無人機的飛行姿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塊(5)為差分GPS定位模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速計(6)為高精度數字空速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信息采集模塊還包括信息臺上位機(10),所述信息臺上位機(10)與圖像傳輸模塊(8)、數傳電臺模塊(9)通過網絡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3)包括蓄電池與太陽能電池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與蓄電池線路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采集模塊(7)為Aomway高清CMOS攝像頭,用于采集路況與汽車信息高清圖片。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傳輸模塊(8)為Aomway5.8G圖像傳輸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高速公路監管檢測的固定翼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傳電臺模塊(9)為3DRRadio數傳電臺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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